《無名役徒:從奪氣開始進化》第40章 半盞燈查身體(2)

作者:發獃的予棠·1個月前

“你認得他?”

“我認得眼前的傷和兩處穩定異動。”

“叫什麼?”

程雁看向石生。

“姓名未知。”

她沒有說十三,也沒有繼續用陳禾替代。

程雁在放行頁上籤下自己的名字。守吏這才抬起木閂,讓石生進入驗後的內院。

簽字頁寫得明確:姓名未知,名形不符,由書吏程雁押送複驗。它沒有再用陳禾冒充,也沒有把“兩器穩定”寫成“無害”。門開的是複驗通道,不是自由出驛的門。

石生經過承律者身旁時,碑座下的震動仍壓著他的腳底。承律者沒有說他無害,只低聲提醒:“你的異常還在。她擔的是把你送去複驗,不是替你洗成陳禾。”

“我知道。”

石生走過木閂。蘆根這才鬆開門框,與他重新站到同一邊。

異常影線沒有消失,只是暫時停在程雁簽名下面。守吏把她的官牌單獨放到案角,等候日後追問。

***

程雁留在案房寫報告。

她把內容分成三欄。

親眼看見的:石生能壓低兩件異器,受傷後仍能判斷和交流,碑燈前沒有攻擊任何人。

蘆根口述、尚未親眼核實的:伏聲窟裡的訓練與過載收手。

仍然不知道的:姓名、來處、融合材料,以及舊釘上的十三是否與他有關。

報告末尾寫著:一名能穩定維持多器融合、受傷後仍記得舊事並能自行判斷的人,不應被當成無主異物處理;請京中派人複核,在複核前不得按無主異物處置。

她沒有寫石生就是十三。

驛役接紙時指著姓名格:“這裡空著,驛路不收。”

旁邊守吏提筆想補陳禾,程雁用筆桿壓住格口:“陳禾己經死了。送件按我自己的遞交印走,姓名格照空。”

驛役翻到背面,確認遞交人一欄能追到程雁,才在空姓名格旁蓋了一枚待復小印。那張紙沒有再借死人名過路。

程雁寫了正本和留底副頁。

正本裝進銅筒。程雁又把封釘前製成的編號拓片作為附件放入,紙上只寫發現位置和“編號含義未知”,不把刻痕首接認成石生。銅筒由天亮前第一匹驛馬送往京中,副頁保留在她袖中,舊釘實物仍在證物匣內。

她知道正確順序本該先讓石生看到涉及自己身體的內容,再決定是否請求活體複核。可鎮異所己經有血樣和獵帖,她怕京中第一份記錄只剩“活捉異物”,於是選擇先送。

程雁把銅筒交給驛役。手指離開筒身前,她停了一瞬,最終仍鬆開了。

驛役當面核了銅筒封口、程雁名印和送達驛路。馬一離開,她便無法悄悄追回或改掉其中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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