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萬零一個民間恐怖故事》第146章 河祭(1)

作者:狼牙土豆啊·15小時前

我老家在贛南一個叫水東的鎮子,鎮子不大,但有一條河很大——梅江從鎮子南邊拐了個大彎,浩浩蕩蕩地往東流去。那道彎叫“回頭灣”,河面寬闊,水流湍急,靠岸的一側有一個深不見底的潭,叫“龍潭”。老一輩的人都說,龍潭底下通著陰河,每年都有東西從下面漂上來。

我小時候,外婆對我有一條鐵律:不準去龍潭游泳。她說那地方每年都要收人,不是人收的,是河神收的。我問河神為什麼要收人,外婆沒說,只是搖了搖頭,臉上的表情讓我不敢再問。

我第一次親眼見到“河神收人”,是十二歲那年的端午節。

端午節在水東是個大日子。按照老規矩,這一天全鎮的男人都要到梅江邊上去“請龍”,就是把一條紮好的龍舟從龍王廟裡抬出來,一路敲鑼打鼓送到河邊,然後下水試劃。這是龍舟賽的前奏,氣氛比過年還熱鬧。那年端午前一天,鎮上幾個年輕人自告奮勇去龍王廟裡守夜,守著那條新紮的龍舟,說是怕被別的鎮的人偷偷搞破壞。守夜的有五個人,領頭的是我表哥周海。

周海那年十九歲,是鎮上出了名的混子,書不讀了,工不打,整天騎著一輛破摩托車在街上晃。但他水性極好,是鎮上龍舟隊的頭槳,划起船來不要命,年年端午都是出風頭的人物。那天晚上他帶著四個小兄弟在龍王廟裡打牌喝酒,喝到半夜,有人提議去龍潭游泳,涼快涼快。周海喝了酒,膽子比平時還大,一拍大腿說走就走。

五個人騎著兩輛摩托車去了回頭灣。龍潭的夜黑得像墨,水面平靜得像一面鏡子,映著天上的月亮,白慘慘的。周海第一個脫了衣服跳下去,水面濺起一片銀白色的水花,他鑽出來衝岸上的人喊:“爽!下來!”其他幾個人也嘻嘻哈哈地脫了衣服往下跳,水花聲和笑鬧聲在空曠的河面上傳出去老遠。

遊了大概二十分鐘,五個人陸續上了岸。點了人頭,發現少了一個。少的那個叫劉洋,十七歲,是五個人裡年紀最小的,平時話不多,跟周海關係最好。周海喊了幾聲沒人應,以為他在水裡憋氣玩,罵了一句,又點上煙等了一會兒。水面恢復了平靜,一絲漣漪都沒有。周海煙抽完了,人還沒上來。他慌了,和另外三個人沿著河岸找了半宿,什麼都沒找到。天快亮的時候報了警,派出所來人打撈了一整天,連個影子都沒撈到。劉洋就這麼憑空消失了,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事情還沒完。撈人的第二天下午,周海被派出所叫去問話,從派出所出來已經是傍晚了。他騎摩托車回家,路過回頭灣的時候,遠遠看到河岸上坐著一個人。夕陽刺眼,他眯著眼看了半天——那人穿著一條藍色的游泳褲,光著上身,背對著他坐在河邊,兩隻腳泡在水裡輕輕晃著。那背影,那身形,像極了劉洋。

周海停下車,喊了一聲劉洋的名字。那個人沒有回頭。周海又喊了一聲,那人慢慢站了起來,轉過身——不是劉洋。不是任何人的臉。周海後來跟人描述的時候,臉上的表情像是被什麼東西掐住了喉嚨。他說那個人轉身的時候,他看到的那張臉是“平的”。五官的位置只有淺淺的凹陷,眉毛、眼睛、鼻子、嘴巴,都像是被一層半透明的薄膜矇住了,你能看到它們在動,但你看不清它們長什麼樣。那個人——不,那個東西——站在河邊,朝著周海的方向,嘴巴的位置裂開了一條縫,發出了一種聲音。不是說話,是水聲。咕嚕咕嚕的,像是水底冒氣泡的那種聲音,又像是有人在水裡說話被嗆到的聲音。

周海嚎了一嗓子,摩托車都不要了,連滾帶爬地跑回了鎮上。他跑回家的時候臉色鐵青,渾身抖得連話都說不完整,我姨給他灌了兩杯熱水,又掐了半天人中,他才緩過來。緩過來之後說了一句話:“那個人沒有腳趾。他站在河灘上,腳上是光的,五根腳趾的位置是五個黑洞。”

劉洋的屍體在失蹤後的第七天浮出了水面。不是在龍潭,是在下游二十里外的一個水電站閘口。撈上來的時候,屍體已經被水泡得面目全非,但法醫在他的左腳腳底板上發現了一個傷口——一個圓形的貫穿傷,像是被什麼東西扎穿的,直徑大概一根手指粗細,從腳底穿到腳背,位置正好在腳掌正中間。

那個傷口是新的。劉洋失蹤前那天下午,還有人看到他在鎮上穿著拖鞋走路,腳底板好好的,沒有任何傷。

我姨夫——也就是周海他爸——是個老派的漁民,在梅江上打了幾十年的魚,對這條河的一草一木都熟悉得很。他聽周海說完之後,沉默了很久,然後從櫃子裡翻出了一樣東西。那是一根鏽跡斑斑的鐵鉤子,大概有巴掌那麼大,三根倒刺,末端連著一截斷了的鐵鏈。鐵鉤子用紅布包著,上面壓著一張黃紙符。我姨夫說,這是他從龍潭裡撈上來的。很多年前的事了,有一年梅江發大水,洪水退了之後他在龍潭邊上撒網,一網下去撈上來這根鉤子。他拿給村裡的老人看,老人說這不是普通的鐵鉤,是“河祭”用的法器。

我姨夫跟周海說,在他爺爺的爺爺那輩,水東鎮有一個很古老的規矩——每年端午之前,要往龍潭裡沉一頭活豬,作為獻給河神的祭品。這叫“河祭”。祭過了,河神就會保佑這一年風調雨順、龍舟平安。後來破四舊,這個規矩被當成封建迷信破了,沒人再往河裡沉豬了。但河神還在,每年到了端午,他照樣等著祭品。沒人送,他就自己拿。

“祭品本來應該是一頭豬。”我姨夫抽著煙,聲音壓得很低,“但最古老的規矩,不是沉豬。是沉人。”

他還說,他小時候聽他爺爺講過,水東鎮最早的時候,河祭用的不是豬,是人。每年端午,鎮上會在龍潭邊搭祭臺,把一個年輕的、水性最好的後生用鐵鉤穿了腳底板,掛在龍舟船頭,然後連人帶船推進龍潭。鐵鉤上的鐵鏈拴著船頭,船沉了,人也跟著沉下去。被選中的人不能反抗,因為他是河神的新娘——河神不要老頭老太太,專挑十八九歲的年輕男人。這個規矩直到清朝末年才被廢除,改用活豬代替。但河神記性很好,他已經習慣了每年收一個年輕男人。你給了他一百年的豬,他忍了。你一百年之後什麼都不給了,他就自己挑。

而周海和劉洋守的那條龍舟,就是今年新紮的那條。他們五個在廟裡守了一夜的龍舟,在河神眼裡,那就是五個貢品擺在供桌上。

劉洋是第一個。他的腳底板被穿了洞——和當年鐵鉤穿腳的位置一模一樣。他坐在河邊等周海,那張模糊的臉,是還沒完全變成河神想要的樣子。等到了中元節那天晚上,鬼門關開了,他就會變成下一個河神新娘,永遠待在龍潭底下的陰河裡,替河神劃一輩子的龍舟。

這件事發生之後,周海大病了一場。他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個月,瘦得脫了相,眼窩深陷,顴骨高高凸起,十九歲的人看起來像四十歲。我姨帶著他去廟裡燒香,去神婆那裡討符水,折騰了好幾個地方,最後是贛州城裡一個老道士給了個說法。老道士說,河神盯上週海了,劉洋只是開胃菜,河神真正想要的是周海——因為他水性最好,最強壯,是最好的划槳手。河神不要病秧子,他要最好的。老道士讓我姨夫做三件事:第一,把當年從龍潭撈上來的那個鐵鉤,用紅布重新包好,沉回龍潭裡去,算是把河神的法器還給他。第二,殺一頭活豬,豬腳用紅繩綁住,選在端午那天正午沉進龍潭,算是補上今年的祭。第三,周海三年之內不準再下梅江,一滴水都不能沾,更別提划龍舟。

我姨夫一一照做了。第二年端午,鎮上在龍潭邊重新搞了一場小規模的河祭,殺了一頭豬沉了下去。這件事是偷偷搞的,沒聲張,但鎮上的人大多心知肚明。從那以後,龍潭再也沒有出過事。周海後來去了廣東打工,一年到頭不回來。我有一次在過年的時候見到他,問他還在不在乎當年的事。他沒回答,只是下意識地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腳底板。我順著他的目光看過去——他左腳拖鞋下面露出來的那塊皮膚上,有一個圓形的疤痕,不大,大概一枚硬幣大小,顏色比周圍的皮膚深,像是一個被燙出來的烙印。

我不知道那個疤是什麼時候出現的。我也不想問。

後來我查過一些地方誌,發現水東鎮的“河祭”在清代的縣誌裡確實有記載,但只寫了“以牲祭河”,沒有寫以人祭河。倒是在一本民國年間編纂的民間風俗志裡,有一句很簡短的話:“贛南水東,舊俗以人為牲,祭河神於龍潭,清末始廢。”一句話,二十一個字,就是劉洋的全部註解。

我有時候會想,龍潭底下到底有什麼。是陰河,是淤泥,是無數年沉積下來的沉船和骨骸,還是一個永遠填不滿的胃口。每年端午,鑼鼓喧天,龍舟在江面上劈波斬浪,岸上的人拍手叫好,沒人會想到水底深處有一根鐵鏈還在輕輕搖晃,等著下一個腳底板被穿在鐵鉤上的年輕人。他不需要很多,他只需要每一年,或者每隔幾年,有一個最年輕、最強壯、水性最好的人,踩進他的水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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