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末之旅,開局白衣渡江貼臉!》第106章 拖延?(2)

作者:勿視其巍巍然·16天前

孫權 手書

——————

黃權閱畢,直視鄭泉,一針見血道。

“吳公……這是以麥城兩萬五千將士為質,與我討價還價乎?他解麥城之圍,禮送關將軍,本是題中應有之義,何來‘誠意’可言?他江北、枝江之軍,本是我囊中之物,又何須他‘逐步實施’撤退?”

他冷笑一聲。

“至於‘上表謝罪’之款,乃法尚書令軍令,關乎國體,豈容置喙!貴使可曾想過,習將軍已率萬四千勁卒東出,兵鋒不日即至作唐!待我大軍合圍,公安便是死地!吳公此刻不想著如何保全麾下將士性命,卻還在此計較一己顏面?!”

他袖袍一揮,聲如金石,對孫權下達最後通牒。

“回覆吳公:麥城解圍,送還關將軍,乃和談唯一前提!其餘條款,不容置喙!三日期限?我軍,一刻不等! 若明日辰時未見潘璋撤圍,辰時三刻,便是三軍總攻之時!”

鄭泉面色灰敗而退。

帳簾落下,黃權臉上瞬間佈滿寒霜。

“果如孝直公所料!”他即刻伏案,連下三道軍令。

第一,飛馬急報夷道。

他揮毫疾書,向法正稟報‘孫權外示和解,內懷拖延’之意,並斷言‘時機已至’,請求‘即決總攻之令’,書畢,即遣斥候以最快輕舟逆流而上,直送夷道。

第二,強化攻心,亂敵腹心。

他召來那名由法正親手調教、精通文墨與心理戰的書吏,沉聲下令:“即刻將法尚書令五款條款,尤其是‘孫權須親筆上表謝罪,佈告天下’這一條,謄寫兩百份。”

“著爾選善射敢死之士二十人,乘輕舟快艇,分作數隊,悄然迫近江陵,枝江,麥城陸營!要讓大部分箭書落入潘璋、韓當對峙大營之中!要讓那兩萬五千江東子弟親眼看到,他們的主公為保一己顏面,正將他們置於四面合圍、糧道將斷的死地!‘對峙’頃刻可變為‘死局’!”

“屬下明白!必使敵寇士卒人手一紙,人心惶惶!”書吏領命,眼中閃過銳光,躬身退下安排。

第三,火攻決勝,焚寨斷念。

他最後喚來那名心腹校尉,黃權盯著他,目光灼灼:“十艘快船,五十死士,可曾備齊?”

“迴護軍,皆已備妥!船隻滿載硫磺硝石,覆以溼泥葦蓆,形如運柴貨船。死士皆飲過壯行酒,立過軍令狀!”

“好!”黃權重重一拍案几,“時機已至,即刻放出!算準水程,藉助今夜東風,務必要在明日卯時正刻,江東水軍晨起炊煙、戒備最疏之時,突入其巴丘水寨核心!不必惜身,不必返航,衝得越深,撞得越狠,火勢方能燎原!”

他聲音低沉卻如金石交擊:“此火若起,非為焚幾艘舟艦,乃為焚盡孫權拖延待援之幻念!焚燬其軍心士氣!要讓他在公安城頭,看見這沖天之火,便知退路已絕,頑抗唯有死路一條!”

“末將遵命!不成功,便成仁!”校尉單膝跪地,抱拳領命,轉身大步而出,甲冑鏗鏘。

片刻之後,營寨邊緣傳來輕微的水聲,幾艘黑影悄無聲息地滑入江流,順水而下,直撲下游。

令出如山,斥候與火船皆沒入夜色。

黃權走出大帳,遙望公安方向,低聲自語:“孫權,吾與法孝直,連三個時辰都不會給你,待到天明,此局必破!”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