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元西年,三月二十日。南寧,大元帥府正廳。
包令是在三月十八日傍晚到達南寧的。他比預定的到達時間晚了將近兩天,沿途在防城港換馬時遇到了一段路基的維護施工,被耽擱了約半天時間,剩下的路程雖然順利,但仍然比計劃的到達時間晚了約兩天。他在南寧城外停了一下,看了一會兒城牆的輪廓,然後沿著城門的方向策馬前進,在入城時放慢了速度。街道兩側的店鋪正在陸續關門,晚間的炊煙正在從屋頂上升起,暮色正在緩慢地降臨。
他在大元帥府側門下馬時,石琰己經站在門廊下了,穿著一件深灰色長衫,沒有穿官服,像是剛從書房裡出來,還沒來得及整理衣領。他沒有迎上前去,只是在門廊下站定,等包令穿過院門、沿著石階走上來、在門檻處站定之後,才開口:“包令先生,你回來了。倫敦那邊怎麼說?”
包令在門檻處站定,沒有急著跨過去:“倫敦同意了。英國承認夏國在緬甸的全部主權,承認夏國在暹羅灣的權益,承認法國在緬甸南部的權益。英國保留若開邦三分之一的土地,作為英國在緬甸的永久領地。英國正式結束與夏國的戰爭狀態。”
石琰聽完之後沒有立刻回應。他站在門廊下,看了一會兒包令身後那道正在合攏的院門,然後側過身,讓開了門口:“進來說吧。條約的文字己經準備好了,正等著你來確認。”
當天晚上,兩人在書房裡坐下來。桌上攤著一份己經擬好的條約文字,用中文和英文對照寫成,共十一頁,每一條款都標註了對應的編號和對應的法律依據。石琰把條約文字推到桌子中央:“條約的核心內容己經寫進去了:英國承認夏國對緬甸全部主權;英國承認夏國對暹羅灣的控制地位;英國承認法國在緬甸南部的權益;若開邦三分之一的土地歸英國永久所有,以若開山脈為界;雙方戰俘在條約生效後三十日內完成交換;香港恢復非軍事化,商人可自由通商,但須遵守夏國法律。你現在要確認的是這些條款是否與倫敦的授權一致。”包令拿起條約文字看了一遍,在每一頁上停留了一段時間,像是在用自己的判斷來確認那道己經到達的資訊是否己經完成了從接收到確認之間的完整對應。然後他放下條約文字,沉默了一會兒:“條款與倫敦的授權一致。我可以代表英國政府簽署這份框架協議。正式的條約文字將在夏法英三方邊界劃定全部確認後完成簽署,屆時將在倫敦和南寧同時備案。”
石琰說:“那就簽字吧。”他把條約文字翻到最後一頁,在簽名欄裡寫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後把文字推到包令面前。包令拿起筆,在英文版的對應位置簽署了自己的名字。兩人交換條約文字,各自收好自己那份。石琰站起來:“包令先生,戰爭己經結束了。英國人留在若開邦,法國人留在緬甸南部,夏國人留在緬甸中部和北部。各管各的,互不干涉。如果英國人想透過若開邦做生意,可以正常通商。夏國方面會按照條約約定的條款履行相應的義務。”
包令站起來,沒有握手,沒有道謝,隔著長桌看了石琰一眼:“大元帥閣下,這份條約簽署之後,英國在緬甸的存在將侷限於若開邦。如果你能遵守條約中的條款,英國就不會再進入緬甸。如果你不能——那道邊界線就會變成一條隨時可能被跨越的線。”他轉身走出了正廳。
第二天清晨,包令離開了南寧。他在南寧城外勒住馬,回頭看了一眼城牆的方向,然後策馬沿著來路向南騎去。石琰站在正廳門口,看著那道正在遠去的背影消失在官道的轉彎處,然後轉身走回書房,在桌前坐下來,翻開那份剛剛簽完的條約文字,在封面的右上角用鉛筆寫下了一行日期:“夏元西年三月二十日·簽約。”
當天下午,石琰坐在書房裡,面前攤著那份剛剛簽完的條約文字。他坐在燈下,那道從南寧出發的資訊己經完成了從接收端到判斷端之間的完整轉換,正在沿著外交渠道向更遠的方向移動:一道向東——進入緬甸中北部和仰光港區,與那道己經在執行的宣慰司和正在建設的鐵路和港口體系匯合;一道向西——進入若開邦和孟加拉灣,與那道正在等待確認的邊界線和駐軍安排匯合;一道向南——進入德林達依省和暹羅灣,與那道正在等待開發的港口和礦山匯合。他合上條約文字,把它放進桌角的檔案架裡。窗外的暮色正在緩慢地加深,遠處的鐵軌上有一列火車正在駛過,白煙在暮色中拉成一道細長的線。他坐在燈下,那道己經被確認過的資訊正在從他的判斷中向外延伸,穿過正在緩慢合攏的暮色,沿著三條己經被確認過的路線向更遠的方向移動,在到達各自的終點時與那道正在等待的確認匯合,然後停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