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月底前案子未清,婚約便改到江扶綺名下,原定的婚期不變。
我趕到母親院中時,江扶綺正坐在妝臺前試我的鳳冠。
那頂鳳冠是外祖母在世時請人打的,冠尾一隻金鳳略微低頭,因為她說我性子太直,成婚以後也該給自己留些轉圜。
江扶綺嫌金鳳壓得鬢角疼,陸執安站在她身後,替她扶了一下。
鏡中映著兩張相同的臉。
她戴著我的鳳冠,他手裡拿著原本要送給我的婚書。
我推開門,陸執安立即收回手。
阿孃把鳳冠從妹妹頭上取下來,語氣裡聽不出半點心虛。
“只是先試試。陸家不能娶一個揹著官司的兒媳,婚期又不好再拖。”
“扶綺替你嫁過去,至少兩家情分還在。”
“昨日你們還說,只要我認罪,婚事不會變。”
陸執安把婚書放到桌上。
“我沒有答應換親,只是母親逼得緊,先拿一份空白婚書來商量。”
“名字都已經寫上了,還說是商量?”
紅紙右側,江扶綺三個字墨跡未乾。
他看了一眼,像是解釋的話被卡住。
江扶綺從椅上站起來,急著摘腕間的玉鐲,卻越急越退不下來。
那也是陸家給我的聘禮。
阿孃按住她的手。
“別摘了,早晚都要戴,扶蘅現在最要緊的是保命,哪有心思計較這些。”
庭外傳來馬蹄聲。
大理寺的差役送來新的證詞,修馬鐙的馬奴醒了。
他沒有看清兇手的臉,卻記得那人割皮帶時捲起左袖,腕上有一道月牙疤。
明日辰時,大理寺會當面查驗我們姐妹的手腕。
阿孃慢慢轉頭,看向江扶綺藏進袖中的左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