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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週後,許曼主動找到律師。
她賣掉了名下所有首飾、奢侈品和收藏,又將婚前公寓掛牌出售,湊出六十三萬元。
除此之外,還有母親的醫療費、喪葬費和這些年的利息。
她將轉賬憑證放到我面前。
“錢已經退回去了。”
“賀川那輛車也被查封了。等司法處置結束,所得款項全部歸還給你。”
她不再穿從前那些昂貴的套裝,只穿著一件簡單的白襯衫。
短短幾天,她瘦了許多。
“我知道這些遠遠不夠。”
“我會把房子和存款都留給你和朵朵。我什麼都不要,只求你暫時別跟我離婚。”
我拿起轉賬憑證。
許曼眼裡重新燃起一絲希望。
她連忙握住我的手。
“陳嶼,只要你願意再給我一次機會,我可以辭掉所有工作,每天照顧你和朵朵。”
“我會學著做飯,陪你去看媽,也會把以前欠你的全都補回來。”
我抽回手。
“這筆錢,我會轉進案件指定的賬戶。”
“它是你欠我媽的,不是你買回婚姻的籌碼。”
許曼臉上的希望一點點熄滅。
“我不是這個意思。”
“我只是想彌補。”
我開啟抽屜,取出母親那件已經清洗過的舊外套。
兩邊肩膀的位置,仍留著洗不掉的血跡和水泥灰。
“她一天背一百袋水泥,也只能掙二百五十塊。”
“想掙回六十三萬,她要背二十五萬兩千袋。”
“許曼,你把首飾一賣,轉賬鍵一點,就覺得錢還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