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浩按符合寬度、伸距和廠區等待條件的車型,把可核的新增直接成本進一步收窄到一萬四千六至一萬七千三。這個區間不是報價結果,只是談分擔前必須看見的現實成本。
程海峰沒有接受“可能透過”作為進場結論。他要求車型、重量、支腿和轉彎引數先交裝置部,空車驗證時司機有權在任何位置停止,甲方也有權因承載或執行管線叫停。
孫浩則把責任換成錢:“正舟誤判的第二處不能讓甲方全付。但車輛是一套整體費用,也不能機械除以四。”
最終談成的條件是:優先驗證小型曲臂車;正舟自行承擔三千五,甲方按實際憑證承擔新增費用,最高一萬二;車輛正式施工當天,甲方協調完整兩小時視窗;若因正舟自身組織問題一天沒做完,第二天裝置費不再追加。
孫浩把費用拆成兩張記錄:空車路線驗證產生的運輸、等待如何承擔;路線通過後,正式施工日的租賃和防護如何結算。驗證不透過,不能拿正式施工上限替裝置方報銷一切;驗證透過,也不能把沒有憑證的總包價直接推給甲方。
韓廣發則承諾,實車驗證前由專案部核通道路面和臨時佔用,正式施工日再協調完整視窗。甲方只對自己能控制的條件落字,沒有保證車輛一定透過。
劉建成把條件說得更直:“甲方多付的是後來增加和收緊的條件,不是替正舟買一次無限試錯。車型選錯、人員組織慢,第二天的錢你們自己出。”
孫浩要求把“自身組織問題”同甲方臨時封路、作業票延遲分開記錄。許清如同意,但也要求裝置進場前提交租賃、運輸、操作人員和車型引數,事後一張總髮票不能作為全部依據。
方案沒有再從陸沉舟一個人口中報完。韓春明確認兩小時才有機會完成,牛慶山負責裝置引數和檔期,孫浩把費用上限、證據和自擔部分寫進變更。
陸沉舟最後問韓春明:“四處放在一個視窗,你敢接嗎?”
“車八點前到位,路線和落腳先過;遮擋、材料提前分包,九點前辦完票。”韓春明說,“這幾個條件都落地,我接。少一個,我不承諾。”
劉建成接受了這個回答,沒有要求他把條件刪掉只留一句保證。
走出現場,孫浩重新算賬。前面視窗順延已經增加整日人工和平臺佔用,現在正舟再自擔三千五,預計利潤率降到百分之十七點八。
“一開始誰都覺得移動平臺能做。”孫浩說,“為什麼這三千五一定由正舟出?”
“因為第二處一直在那裡。”陸沉舟說,“我、老韓都看過,最終方案是我報的。把這一處認下來,另外三處的甲方變化才有邊界。”
韓春明沒有因陸沉舟攬下責任而輕鬆:“第二處我也看過。以後現場負責人報裝置可達,必須把落腳點和水平距離一起留圖,不能只報高度。”
陸沉舟答應由他補這次現場記錄,不再把所有錯誤統一寫成“專案經理複核不足”。誰參與了判斷,誰就留下自己下一次要改的動作。
光幕只根據已經談定的成本更新結果。
【正舟新增自擔成本:3500元】
【當前預計利潤率:17.8%】
【風險方向:曲臂車路線與單視窗履約】
沒有責任百分比,也沒有推薦哪臺裝置。路線能不能走,仍要拿真車驗證。
下午,陳立民發來開戶資訊:正舟基本賬戶已經開立。
孫浩把賬戶資訊補入合同,不再經過陳立民公司。陳立民只回了一句:“以後專案款到了你們自己的賬,拖誰、先付誰,也都是你們自己的信用。”
賬戶、付款條款、高處變更都能進入合同了。
可陸沉舟沒有立刻拿章。孫浩先把曲臂車驗證條件寫進附件,韓春明把四處施工順序重排,牛慶山繼續找實際能進場的裝置。
公司第一次用自己的名字籤合同,不只意味著工程款進自己的賬戶。
也意味著這次沒看準的三千五,不能再借別人的主體藏過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