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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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
這雙手給她媽煮過粥、換過床單、倒過尿盆。
差一點,就成了替她揹負一條人命的證據。
搬家之後的第四個月,我在公司樓下遇到了王姨。
她來這邊辦事,順便看看我。
我們坐在咖啡店裡,她跟我講了更多我不知道的事。
陳志剛的老婆知道這件事之後,提出了離婚。
她把聯名賬戶的流水打印出來,貼滿了整個小區公告欄。
王姨說,陳志剛的老婆帶著孃家人衝到601門口罵了一整天。
那時候張秀蘭已經被拘留了,601的門鎖著,貼著封條。
她就對著封條罵,罵累了就坐在地上哭。
“她說她這幾年一個人帶孩子,老公說公司加班、說出差、說應酬,她從來沒懷疑過。”
“她省吃儉用攢下來的錢,全被陳志剛拿去和張秀蘭一起花了。”
我問,那個男的現在怎麼樣了。
王姨說,還活著。
透析還在做,腎源還在等。
張秀蘭被抓之後,他的透析費斷了一個月,差點沒挺過來。
後來是他爸媽賣了老家的房子,才把錢續上。
“所以說啊,命這個東西......”
王姨攪著杯子裡的咖啡,沒往下說。
又過了兩個月,我在微博上刷到一條同城新聞。
錦華小區601室正式解封,房產由老人的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
但因為張秀蘭是唯一子女,且她的行為構成虐待被監護人罪,法院判決她喪失繼承權。
房子歸了趙玉芬那幾個表親。
趙玉芬在群裡說,房子賣了五十萬,幾個親戚平分了。
每人大概七八萬,剛好抵了這些年轉給張秀蘭的生活費。
。空場一,不多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