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生活中很常見的一種現象,相親談戀愛就跟網購一樣。人人都支援七天無理由退貨,一言不合就該找下家了。
許輝認識不少有過類似遭遇的人,總體來說譚宋佳的運氣已經算好的了。
他見過婚禮當天新郎跟別的女人跑了,把新娘一個人丟在婚禮現場的。也見過剛生完孩子的女人,還沒出月子就被老公逼著離婚的。更慘的是在一起過十幾年了,白手起家跟老公一起創業,到後來被老公扔下淨身出戶的,連孩子都不是她的了。
許輝沒想好要怎麼跟譚宋佳解釋,或者說是要怎麼讓譚宋佳接受這個現實。所以他沒有第一時間把這事兒告訴譚宋佳,而是先告訴了譚宋佳的父母。
她的父母得知此事特別生氣,非要去何家找何峰討個說法。最後還是被許輝給攔下來了,畢竟人家何峰都已經跟別的女孩訂婚了,他們現在去鬧不是讓人看笑話麼。
就算他們倆不在乎面子,至少也要替譚宋佳考慮不是。她以後可還要嫁人呢,真鬧起來對何峰影響不大,對她就不好說有多少負面影響了。
若是按照許輝的設想,這事兒應該有譚母跟譚宋佳說,他畢竟是個外人,不方便摻和他們的家事。
可譚宋佳的父母不知道該怎麼跟譚宋佳講這件事,他們可是跟女兒譚宋佳一起經歷了這五年。從她跟何峰剛認識那會兒開始,一直到現在的點點滴滴他們都記得很清楚。
這件事已經給他們帶來了不小的打擊,所以他們無論如何也想不出該怎麼跟譚宋佳說這事兒。就照他們對女兒的瞭解,知道這事兒的女兒一定會特別傷心了。
說到底他們還是不想做這個惡人,畢竟一開始是他們在故意刁難何家,美其名曰是為了考驗何峰。現在何峰已經跟別人訂婚了,他們當然會擔心女兒會因此而責怪他們了。
既然他們開不了這個口,許輝只能是好人做到底,找個時間把這事兒跟譚宋佳說清楚了。當晚他跟譚宋佳在微信上聊了一會兒,跟她約好了明天上午一起省城玩兒兩天。
要不是譚宋佳的父母提醒許輝,他還真沒想過得知這事兒之後的譚宋佳會有什麼反應。許輝按照他們提醒的去安排,未雨綢繆先離開鶴山再說其他。
如果沒有譚宋佳父母的配合,許輝也不可能那麼輕易帶她去省城。雖然他們都對譚宋佳撒了謊,但至少是善意的謊言。
早上七點許輝和譚宋佳在鶴山東站會合,然後從那兒坐車去省城商都。到了商都東站再坐地鐵去市中心,順便在市中心的步行街吃了頓不算太晚的早餐。
吃完飯許輝帶譚宋佳去了商都大學,據說它的新校區佔地近五千畝呢。而且它還是全省唯一一所211高校。
反正譚宋佳是第一次來省城商都,所以她只管跟著許輝這個導遊走就是了。許輝說去哪兒她就跟著去哪兒,反正她又不擔心許輝會把她賣了。
要說許輝對商都也的確夠熟的了,市中心的大部分地方他都去過。帶譚宋佳來商都玩兒只是想找個合適的機會,或者說是想趁她心情特別好的時候再跟她說何峰的事兒。
兩人在商都大學待了兩個多小時,期間許輝還帶著譚宋佳去聽了一堂課。完事兒在學校食堂裡吃了午餐,吃完飯坐地鐵去經開區轉了一圈。
下午兩人很早就回到了市中心,去那裡的大商場轉了一圈,許輝還自掏腰包給譚宋佳買了兩件衣服。
可不是他想給譚宋佳獻殷勤,而是喬欣得知事情之後非要讓他這麼做的。還說什麼不要心疼花錢,做好事兒總會有好報的。
這倒是許輝一直都信奉的準則,他做好事從來沒想過要回報,但是他堅信好人一定會有好報的。
反正錢是喬欣用微信轉給他的,要不然他也不會這麼聽喬欣的話。花別人的錢跟花自己的錢可不一樣,尤其是自己花別人的錢辦好事,這麼好的事兒許輝以前可沒遇到過。
買了裙子短袖牛仔褲和鞋子,許輝跟譚宋佳回到了酒店。把東西放回房間又接著出門,這一次許輝帶譚宋佳去了他每次來商都都必須要去的地方。
商都市第五人民醫院對面的靈寶肉夾饃小店,那裡可是許輝吃過的最正宗的肉夾饃。小店就只賣肉夾饃,一共有兩種型別可選,一種是肥瘦一種是純瘦。
許輝先跟老闆要了十個,五個純瘦五個肥瘦。在問過譚宋佳之後,他讓老闆做了三個不要辣椒和兩個不要大蒜的,其他都是要辣椒和大蒜,而且還必須來一小勺肉湯。
自從許輝發現這個地兒以後,他前後已經來過十幾次了,吃進肚子裡的肉夾饃沒有一百也有八十了。說起來也真是挺奇怪的,甭管吃多少許輝都吃不膩。哪怕是吃撐到連水都喝不下了,過不了兩天他就又開始想了。
譚宋佳是第一次吃肉夾饃,咬第一口的反應跟許輝當初一樣。她吃肉夾饃的速度甚至比許輝還快,眨眼間就吃到第五個了。
要不是他們已經走出去很遠了,再加上許輝答應她明天晚上還來,她非要掉頭回去再來十個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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