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初十,午時,西市刑場。
日頭正毒,曬得青石板地面泛著白晃晃的光,熱浪蒸騰,空氣裡瀰漫著一股混雜著血腥與汗臭的濁氣。但刑場周圍仍裡三層外三層擠滿了人,男女老少皆有,個個伸長脖子,踮著腳,望向刑場中央的木臺。臺上跪著七個書生打扮的年輕人,皆不過二十出頭,個個蓬頭垢面,囚衣破爛,但挺直著脊背,眼中是倔強的光。他們胸前掛著木牌,寫著“誹謗朝政”“結黨營私”,更有一人牌上寫著“為罪臣張目”——指的就是前日被“休養”的徐階。
監斬官是東廠理刑百戶曹吉祥。他坐在涼棚下,喝著冰鎮的酸梅湯,斜眼看著日晷的影子,懶洋洋地道:“時辰還沒到,讓這些不知死活的東西,再曬會兒。”
臺下,一個白髮老嫗撲到木臺前,嘶聲哭喊:“兒啊!我的兒啊!你是冤枉的!你只是說了幾句公道話啊!”她是其中一個書生的母親,昨日還在家中為兒子準備秋闈的行李,今晨卻被衙役告知,兒子因“誹謗朝政”要被當眾杖斃。
書生扭頭,對母親咧嘴一笑,露出被血染紅的牙:“娘,兒子不孝,不能盡孝了。但兒子沒錯!這朝堂,奸佞當道,忠良蒙冤,兒子若不說,何以為人?娘,您保重,來世……兒子再孝敬您!”
“說得好!”曹吉祥放下湯碗,鼓掌,笑容陰冷,“有骨氣。可惜,骨氣不能當飯吃,更不能救命。來啊,時辰到——行刑!”
劊子手上前,舉起水火棍。這杖斃之刑,看似簡單,實則殘忍——需將人按倒在地,以碗口粗的水火棍猛擊腰臀,直至筋骨盡斷,內臟碎裂,在劇痛中慢慢死去。通常要打上百棍,人早已血肉模糊,慘叫淒厲。
第一棍落下,悶響如擊破革。書生慘叫一聲,撲倒在地。老嫗暈厥過去,被衙役拖走。圍觀百姓中,有人捂眼不忍看,有人低聲啜泣,更有人咬牙切齒,眼中是壓抑的怒火。
“打!給咱家狠狠地打!”曹吉祥尖聲高喝,“讓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酸儒知道,這京城,誰說了算!”
棍棒如雨點般落下。慘叫聲、骨裂聲、百姓的驚呼啜泣聲,混成一片。血濺在滾燙的青石板上,瞬間被曬成暗紅的痂。七個年輕的生命,就在這光天化日之下,被活活打死。
最後一個書生斷氣前,用盡最後的力氣,嘶聲吼出:“誅王振……清君側……”
聲音不大,卻如驚雷,在死寂的刑場上空炸開。曹吉祥臉色一變,厲喝:“割了他的舌頭!拖去亂葬崗餵狗!”
屍首被草蓆捲了,拖走。百姓默默散去,無人言語,只有沉重的腳步聲,和壓抑的、令人窒息的沉默。
訊息如瘟疫般傳遍京城。茶館酒肆,無人敢公開議論,但私下裡,咬牙切齒的低語在每一個角落蔓延:“那七個書生,只是去國子監請願,求朝廷徹查徐閣老被構陷之事……”“聽說其中有個是前科探花,才二十一歲……”“王振這閹狗,是要堵天下人的嘴啊!”
恐懼,如黑色的潮水,淹沒了這座皇城。
五月十二,辰時,都察院大堂。
這裡已成了王振清洗朝堂的刑場。短短三日,都察院聯同刑部、大理寺,以“三法司會審”之名,將十七名官員打入詔獄。這十七人,有徐階的門生,有高拱的同年,有張居正的故舊,更有幾個曾上書彈劾王振的御史。罪名五花八門:貪墨、瀆職、結黨、甚至“詛咒太子”。證據?幾張不知從何而來的“供狀”,幾封筆跡可疑的“密信”,便足以定人生死。
此刻堂上跪著三人。一個是兵部職方司郎中,姓劉,是林硯在兵部的重要臂助,掌管邊鎮防務文書。一個是戶部清吏司主事,姓趙,是蕭徹舊部,精通錢糧核算。還有一個是都察院御史,姓李,以剛直敢言著稱,曾三次彈劾王振“貪墨軍餉”。
主審的是都察院左都御史,王振的心腹,姓馬。他拍下驚堂木,聲音冰冷:“劉能,你掌管邊鎮防務文書期間,私抄邊防圖,賣與蒙古商人,可有此事?”
劉能抬頭,面色慘白,但眼神堅定:“絕無此事!邊防圖乃軍國重器,下官豈敢私抄?更不敢賣與外人!此乃構陷!”
“構陷?”馬御史冷笑,從案上拿起一幅地圖,“這是從你書房暗格中搜出的邊防圖,上面有你的私印。更有人證,蒙古商人巴特爾供認,以白銀三千兩,從你手中購得此圖。人證物證俱在,你還敢狡辯?”
劉能看著那幅地圖,渾身顫抖。那圖確是他所繪,但只是用於兵部內部討論的草稿,早已歸檔。怎麼會流出去?還蓋了他的私印?他瞬間明白——這是栽贓,是王振要除掉他,斷林硯在兵部的臂膀。
“我……我願與那蒙古商人對質!”劉能嘶聲。
“對質?”馬御史嗤笑,“巴特爾昨日已暴病身亡,屍首已燒了。劉能,你死到臨頭,還想攀誣他人?來啊,大刑伺候!”
夾棍、鞭刑、烙鐵。劉能是個文官,哪受過這等酷刑,慘叫連連,幾次昏死。最後,刑吏抓著他的手,在一份早已寫好的“供狀”上按下手印。那供狀上,不僅承認“私賣邊防圖”,更攀扯出林硯“指使”,說林硯“欲以邊防圖,勾結蒙古,圖謀不軌”。
劉能被拖下去時,已成血人,口中仍喃喃:“冤枉……林大人……冤枉……”
第二個是戶部趙主事。罪名是“貪墨漕銀”,證據是賬冊上幾筆“不明款項”。趙主事精通算學,當庭指出賬目破綻,說得頭頭是道。馬御史不耐煩,直接下令:“此人巧舌如簧,不動大刑,不肯招。上‘披麻戴孝’!”
“披麻戴孝”,乃錦衣衛酷刑,以沾了熱膠的麻布纏身,待膠幹後,用力撕扯,連皮帶肉撕下。趙主事慘叫如殺豬,最終也“畫押”認罪,更“供”出蕭徹“指使他貪墨漕銀,充作江南謀反之用”。
”!你過放不也,鬼厲為死我!譴天遭必!民殃國禍!狗閹振王“:罵大聲嘶,罪認不仍卻,慘於終史李,心連指十。甲指他刺,釺鐵的紅燒以,刑行自親,怒惱史馬。聲一吭不皆,鐵烙、夾、刑鞭。最頭骨,史李個三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