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座教堂從三年前我離婚後就再也沒來過。白色的外牆有些斑駁,門口的草坪也荒了,但裡面透著昏黃的燈光,像一隻睜開的眼睛在看著我。
我推開門,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聲音在空曠的教堂裡迴盪。
江夜就坐在第一排的長椅上,背對著我。他穿著一件深灰色的風衣,頭髮梳得一絲不苟,側影在燭光裡像一尊雕塑。聽到腳步聲,他沒有回頭,只是緩緩開口:“你來了。”
“江夜。”我在第五排的位置停下腳步,和他隔了西排椅子的距離,“我來了。”
他終於站起來,轉過身。
那一刻,我看到了他的眼睛——那雙我熟悉了三年的眼睛,此刻像是被人往裡面灌了什麼東西,亮得嚇人。他嘴角勾著一抹笑,從風衣口袋裡掏出一樣東西,隔著幾排燭光,我看得很清楚。
一隻鑽戒。
三年前離婚那天,我親手摘下來還給他的那隻鑽戒。
他往前走了幾步,停在第二排的位置,朝我伸出手,把鑽戒舉到我面前:“既然你回來了,那我們就再結一次婚吧。”
他說這話的時候,語氣溫柔得像在哄一個孩子。但教堂裡的燭光在他臉上投下明暗交織的陰影,讓那溫柔變成了另一種東西——一根牢牢套住獵物的繩索。
我盯著那隻鑽戒,手不自覺摸到自己的手指,那枚蕭淮給的指紋採集戒指還穩穩地套在我的無名指上。
就是現在。靠近他,採集他的指紋和虹膜。兩步,或者三步的距離。
我往前邁了一步。
教堂的門在我身後緩緩合上,發出沉悶的聲響,像棺材蓋落下的動靜。
江夜站在聖壇前,穿著一身剪裁考究的黑色西裝,胸口彆著一朵白色的玫瑰。他整個人逆著彩色玻璃透進來的光,稜角分明的臉半明半暗,像個即將舉行婚禮的新郎。
不對,他就是來舉行婚禮的。
他手裡那枚鑽戒在昏暗的光線裡泛著刺眼的光,至少三克拉,切割面完美得能當兇器。
“喜歡嗎?”他低頭看著戒指,嘴角帶著一種讓我脊背發涼的笑,“三年前我欠你的,現在補上。”
我記得那天,離婚協議簽署現場的江夜穿著同樣的黑色西裝,只是胸口沒有白玫瑰。他簽字的速度快到不可思議,鋼筆在紙上劃出的聲音乾脆利落,像在處理一份無關緊要的商業合同。
我把那枚結婚戒指從無名指上褪下來,擱在他面前的桌上。
他看都沒看一眼,只說:“戒指你留著,賣了也能換點錢。”
現在他手裡這枚新的,大概是當年那枚的三倍價值。
“江夜,我不是來做客的。”我站在離他五米遠的位置,背在身後的手緊緊攥著竊聽器,“你說想見我最後一面,我來了。有什麼話就說。”
“最後一面?”他輕聲重複了一遍這個詞,像在品味什麼美味的甜點,“不,沈瑤,這不是最後一面。”
他朝我走過來,皮鞋踩在木質地板上的聲音在空曠的教堂裡迴響,每一步都踩在我的神經上。
“這是第一面。”他在我面前兩步遠停下,語氣溫柔得像在哄小孩,“我們重頭開始的第一面。”
我抬起頭看著他,這才發現他眼底全是血絲,眼眶微微泛紅,像是好幾天沒睡過覺,又像是剛哭過。但我知道他不是。江夜不會哭。他只會把所有的情緒壓到心底,首到壓成一個定時炸彈,然後轟的一聲把所有人炸得體無完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