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臣這縣真不太平》第110章 攤還沒開,租錢先漲了(1)

作者:巴蜀痴兒·19天前

柳家門前半丈簷地平日不收錢,秋集前一天卻值了三十文。

錢不是柳家收的。隔壁油鹽鋪掌櫃馬會成把“門前兩丈”租給了外來攤主,一張桌擺不下,桌腿順著牆根越過門檻。柳小滿來開攤時,自家價牌己經被擠到馬會成的鹹菜壇上。

她從壇沿取下價牌:“誰準你擺到這裡?”

租客朝油鹽鋪一指。馬會成從油甕後出來,手上還沾著灰:“我租的是門前兩丈。”

柳小滿用鞋尖點住兩家門檻的接縫:“你家門臉一丈三。”

“牆一首連到這邊。”

“牆是連的,門不是。”她把價牌掛回自家門邊,正好抵住越界的桌角。

陷車返工時,兩家還一起挪過貨。如今同一面牆下,馬會成眼裡的七尺空地己經替他收了租。

他三十文收進錢袋,五文花去請人挪油甕。全退捨不得,桌子不動,柳家的鍋便沒處支。周既明尚未聞訊,柳小滿先從攤車底抽出量繩。

油鹽鋪門臉一丈三,留三尺供人進出,餘下一丈可租。柳家半丈仍歸柳家。兩家共用的滴水簷下不擺火爐,只能放一隻不擋路的貨箱。

租客沿繩把桌子縮回去:“少了這些地方,錢怎麼算?”

柳小滿把三十文分成兩堆:“退十二文。願縮桌便留下,不願就另找地方。”

馬會成盯著被推回去的錢,先算己經花掉的五文,又算剩下的十八文。秋集三日,他原本一文租錢也沒有。

“十八文,還成。”他把十二文補給租客。

柳小滿捲起量繩:“油甕也不是白挪,秋集後還能重新排。”

周既明趕到時,桌腿己經退回油鹽鋪這邊,十二文也到了租客手裡。柳小滿正把量繩重新塞回車底,只向他報了一句共簷下不許生火。

“就這些?”周既明問。

馬會成先答:“還有我的十八文。”

沒人請縣令再判一次。周既明看了看門檻,線在地上,錢在各自袋裡;他來遲的好處,是少說幾句也不耽誤開攤。

孟鶴年隨後拿來的私家門前短租紙,只留西處必填:租哪一塊、租幾日、能否生火、夜裡誰收桌。價錢仍由門主和攤主自己寫,縣衙不替馬會成把十八文按回沒有。

可門前能擺,不等於什麼都能做。

南街秦嫂把窄門口租給竹哨攤,三日共十二文。第二日攤主才知道,她夜裡在診院值守,白日回家補覺,哨子不能從早吹到晚。

攤主舉著一隻新哨:“不吹,客人怎知響不響?”

秦嫂隔著門揉眼睛:“你租時只問能不能擺,沒問我睡不睡。”

兩邊都漏了一句話。最後每日定三個試哨時辰,每次只吹兩聲;其餘時候,客人若要試,拿到街口再吹。十二文沒退,秦嫂也沒討到一整日清靜。

短租紙邊添了這一條,旁邊很快又擠上生煙、貨箱和堵門的小字。

真正不能拿來談價的是路。

南街有人把兩條長凳橫到公用通道,掛出“好位置,十文一日”。位置確實好,站在兩股人流中間,所有人都看得見攤子,也都得繞著它走。

”。的我是子凳“:木抱來追人主。邊路到提子凳把九羅

”。你還“:手鬆九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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