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乾果的婦人把貨筐拖進承發房時,筐沿先撞了門,後頭又卡住半張長案。
進出的人都得側身。幾顆炒松子從竹條縫裡滾出來,一顆停在房主腳邊,被他抬腳碾得“咔”一聲響。
案上壓著十一份鋪租、續契與轉鋪來紙。最上頭那份旁邊,擺著兩張後來憑記憶重抄的鋪紙。兩張紙邊都沾著半道淡油痕,一道往上斜,一道徑首扎進空白,合在一處也對不上。
誰也拿不出當日那張原紙。
葉從簡昨日己經對過紙邊。兩個人都把自己記得最牢的那句話抄了進去,偏偏最要緊的留鋪日子,一個寫三月,一個寫一月。
房主雙手抱在胸前,先指紙,再指堵路的大筐。
“幾位差爺也看見了。她說我收一百八十文定錢,答應留三個月;我認錢,不認這三個月。月租原本就要另付,如今棲山成了上縣,西口一天過多少客商?一筆定錢就想壓住我的鋪三個月,換誰肯做這買賣?”
他說著又踢了踢筐底。竹筐只晃了一下,半點沒有挪開。
“還有這筐。起先說只擺門裡,後來一天往外鼓一點。挑擔的撞過,車輪也蹭過。她若真要佔我鋪三個月,難道這條路也跟著租給她?”
乾果婦人抓緊筐沿:“錢是我親手串好交給你的。你收錢時也親口說了三個月!”
房主把兩張重抄紙往中間一推:“原紙沒了,你我各抄的東西,誰也別拿來壓誰。”
婦人彎腰撿回一顆滾到筐邊的松子:“紙沒了,錢沒少。你收錢時說的三個月,也不能跟著那張紙一起掃沒。月租本就另付,若只留一月,我何必先押一百八十文?”
兩個人的聲音一齊往上抬。葉從簡剛沾過墨的筆懸在紙上,一滴墨險些落進兩張重抄紙中間。
祁六順把收件小籤翻了個面,指腹壓住“一百八十文”幾個字。
“先不爭紙。”他慢吞吞地問,“一百八十文,誰交,誰收,作什麼用?”
婦人道:“我交給他的定錢,月租另付。”
房主己經從懷裡抽出一本邊角捲起的舊冊,重重拍到案上:“錢我收了,定錢也認。我只不認她說的三個月。這是我自家的收支流水,請賬房看。”
祁六順接過賬冊,沒有隻翻那一頁。他從前後幾筆慢慢核下來,手指停在中間一行。
那一行墨色與上下相近,紙背吃墨的深淺也一樣,並非今日臨時添寫。前一筆是收半間倉房的錢,後一筆記著買門閂,唯獨這一百八十文後頭沒有留鋪的日子。
“這裡記了一百八十文。前後都是你自己的筆,數目對得上。”祁六順把賬冊轉給周既明看,又將空白的後半行點給房主,“可這本賬只證明錢進了你的手,沒寫這筆定錢管一個月還是三個月。”
房主立刻伸手:“所以——”
葉從簡把筆擱在硯邊:“容我先問明白。”
他看向乾果婦人:“交錢時,他原話怎麼說?別添,也別替自己說得好聽。”
婦人朝牆角一指:“譚東家鋪裡的小五當時在旁邊。他來買松子,銅錢落桌那一聲,他也聽見了。”
譚茂與小五早依縣衙傳喚候在那裡。譚茂往前一步,拱手時袖口收得很緊。
“縣尊,小五確是小民鋪裡的夥計,那日也確在西口替鋪裡跑腿。至於他聽見什麼,請大人問他。小民只認人,不替他的耳朵作保。”
周既明看了他一眼:“你這保,倒比那九張保書省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