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1627》第27章 敲山震虎(2)

作者:青冥振鋒·12天前

範志完梗著脖子道:“我沒有!我只是給李公公送了點茶水錢,算不上行賄!我也沒有貪贓枉法!”

“算不上行賄?” 梁夢環笑了,將手裡的賬本扔在他面前,“那你看看這個。這是我們查抄你縣衙賬房找到的賬本。你一個七品知縣,一年俸祿不過四十五兩銀子,可你在太原城裡有三處宅院,娶了五房小妾,還在城外買了兩千畝地。這些錢,是從哪裡來的?”

範志完看著賬本上密密麻麻的數字,臉色越來越白。賬本上記得清清楚楚,他哪年哪月收了誰多少銀子,哪年哪月幫范家偷逃了多少稅銀,一筆一筆,分毫不差。這些都是梁夢環在他來之前,就已經收集好的證據。

“這…… 這是偽造的!” 範志完還在嘴硬。

“偽造的?” 梁夢環又拿出一疊書信,“這些是你和範永斗的往來書信,上面還有你的親筆簽名。要不要我把你縣衙的賬房先生叫來,跟你當面對質?”

範志完看著那些書信,渾身抖得像篩糠一樣。他知道,梁夢環手裡的證據,足夠定他一個斬立決的罪名。更何況,他還有行賄朝廷命官的罪名在身,根本沒有任何翻盤的可能。

僅僅過了一個時辰,範志完的心理防線就徹底崩潰了。

“我說!我全說!” 他癱坐在椅子上,痛哭流涕道,“我一共貪了八萬兩銀子,都是下面的鄉紳和商人送的。每年幫舅舅範永鬥偷逃稅銀兩萬兩,他在太原城裡有十二處商號,城外有三處秘密糧倉,還有一處地下銀庫,藏在城西的破廟裡……”

梁夢環一邊聽,一邊記錄,臉上沒有任何表情。等範志完說完,他合上本子,淡淡道:“早這樣不就好了?何必受這份罪。”

他站起身,對獄卒道:“把他帶下去,嚴加看管,不許任何人探視。”

範志完被帶走後,李永貞從屏風後面走了出來。他看著手裡的供詞,滿意地點了點頭:“幹得不錯。本來還愁沒有由頭拿他,沒想到他自己送上門來行賄。這下好了,人證物證俱在,誰也說不出半個不字。”

“現在還不能動範永鬥。” 梁夢環搖了搖頭,“範志完只是個小角色,動了他,打草驚蛇,範永鬥肯定會把銀子和糧食轉移走。我們現在要做的,是盯著他,等他露出馬腳。”

李永貞點了點頭:“你說得對。先放長線,釣大魚。”

就在這時,外面傳來訊息:太原知府宋統殷得知範志完被抓,嚇得閉門不出,稱病不上衙。山西總兵張鴻功派心腹送來五千兩銀子,說是 “孝敬李公公的”,還帶話來說,以後有什麼事,儘管吩咐。

李永貞看著桌上的五千兩銀子,冷笑一聲:“這些人,倒是比範志完識相。知道送錢沒用,就趕緊來表忠心了。”

話音剛落,又有一個差役走了進來,遞上一封信:“李公公,梁大人,這是巡撫耿大人派人送來的信。”

李永貞接過信,拆開一看,裡面只有一張白紙,上面用毛筆寫著八個蒼勁有力的大字:

“查案奉公,不得擾民。”

沒有落款,也沒有日期。

李永貞的臉色瞬間沉了下來。

他將信遞給梁夢環,沉聲道:“耿如杞果然出手了。”

梁夢環看完信,眉頭也緊緊皺了起來:“他這是在警告我們。不許我們藉機生事,搜刮百姓。看來,他已經猜到我們的目標不是邊餉,是晉商了。”

李永貞走到窗邊,看著外面陰沉的天空,緩緩道:“耿如杞這八個字,比宋統殷的閉門不出,比張鴻功的五千兩銀子,都要重得多。”

“那我們現在怎麼辦?” 梁夢環問道。

李永貞沉默了片刻,緩緩道:“按兵不動。先把範志完的案子結了,以貪贓枉法和行賄罪,判他充軍。對外只說我們是在查吏治,絕口不提晉商和走私的事。看看耿如杞的反應。”

“他不讓我們擾民,我們就不擾民。我們只查私通後金的奸商,只抄他們的家產。只要我們佔著理,他就算想攔,也攔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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