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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孫成傑發了條朋友圈,洋洋灑灑幾百字,配滿哭泣表情。
“我孫成傑瞎了眼,把周野當自己人,他從頭到尾設局陷害,故意不澄清,眼睜睜看著所有人往坑裡跳。他家早餐店地址如下,這種蛇蠍心腸的人,配做生意嗎?”
底下配了我家早餐店的門頭照片,地址門牌號拍得清清楚楚。
他發完覺得不夠,又轉發到所有能發的群。
一時間,他的朋友圈底下評論炸了鍋,有不明真相的人在下面跟著罵,有人截圖轉發,還有人私聊問他怎麼回事。
孫成傑一條一條回覆,越說越上頭,聽上去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
我看著那些截圖,沒生氣,也沒找他對質。
第二天上午,一封律師函的電子版發到了他的微信上。
內容很簡單,措辭很乾淨——公開侮辱,名譽侵權,證據已全部保全,包括但不限於朋友圈截圖、群聊記錄、早餐店門口錄影。
若二十四小時內不刪除全部相關內容並公開道歉,將正式提起訴訟,索賠名譽損失費、店鋪經營損失共計十五萬元整。
孫成傑沒撐過兩個小時。
他連夜刪光了所有朋友圈和群聊記錄。
他沒敢公開道歉,只是偷偷把朋友圈設成了三天可見,頭像換成了一片黑。
但他那股邪火沒地方撒,又去公司大群發瘋,一連發了十幾條長語音,邊哭邊罵。
他點開我的頭像艾特我。
打了一長串字,發出去,系統提示:對方已不是群成員。
孫成傑對著這個提示愣了好幾秒。
緊接著又跳出一條系統訊息:你已被管理員移出群聊。
孫成傑直奔公司,闖進陳總的辦公室:“陳總,你憑什麼把我踢出群?”
陳總面無表情地看著他。
“你還敢來問我?你知道因為你那個‘八十三萬海鮮霸王餐’的事,客戶直接把郵件發到總部去了嗎?你知道今天下午法務部門的三個人圍著我問了兩個小時嗎?你知道總部怎麼說的嗎?”
陳總猛地一拍桌子站起來。
“我被開了!我在這家公司幹了十三年,從基層一路爬到區域總經理的位置,十三年!就因為你那點破事,全完了!”
孫成傑被他吼得往後退了一步,臉都白了。
兩個保安上來的時候,孫成傑還站在原地不肯走,最後是被架著胳膊拖出去的。
後來有人跟我說,那天孫成傑在公司樓下坐了將近一個小時,就坐在花壇邊上,看著這棟他上了三年班的大樓發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