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德智那邊,他一口咬定是“工作失誤”,說當時檢材多、時間緊,忙中出錯把樣本搞混了。他不承認是故意的,也不承認有人指使。表情平靜,語氣篤定。
對三哥的通緝發出去好幾天了。協查通報發往了周邊六個省市。機場、火車站、長途汽車站的監控錄影調了又調,重點路口卡口的車輛抓拍資料堆滿了技術科的硬碟。可“三哥”就像一滴水落進了大海。
柳齊文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開啟電腦檢視協查反饋。收件箱裡每天都有新郵件,但沒有一封是有價值的——不是“未發現目標”,就是“請提供更詳細特徵”。
更詳細的特徵?他連三哥長什麼樣都不知道。
三角眼,左眼眉尾有顆痣,左手小指缺一截。這就是全部。沒有照片,沒有身份證號,沒有戶籍地。
一隻手,一顆痣,一隻三角眼。這些特徵就是所有。
柳齊文靠在椅背上,盯著天花板。不知道他在想什麼。
——
拘留第二天下午,一個穿著深灰色西裝、戴著金絲眼鏡的中年男人就出現在了公安局門口。他遞上律師證和委託書,說已經提交了取保候審申請書並要求會見當事人。
會見持續了一個半小時。
第三天,葛亞宣走出了看守所。她換回了自己的衣服——那件深色的衛衣,頭髮還是隨意扎著。陽光打在她臉上,她瞇起眼睛,像是很久沒見過光了。
律師等在門口,旁邊停著一輛黑色轎車。葛亞宣上車的時候,律師向她強調了取保候審期間需要遵守的規定。葛亞宣只是配合地點了點頭,沒有說話。
透過車窗,她看了一眼看守所那扇灰色的大鐵門。門上方寫著幾個大字——長港市看守所。字是紅色的,但已經褪色了,斑斑駁駁,像一塊舊傷疤。
車子發動,駛離。她沒有回頭。
——
柳齊文站在辦公室的窗前,他手裡還捏著那封匿名信。信紙已經被翻得起了毛邊,摺痕處快要斷裂。“真正的兇手——邱清如。”
這句話還印在紙上,黑字白紙,清清楚楚。但寫下這句話的人,還不知道是誰。已有的證據就像一根根獨立的繩子,每一根的長度都夠不著對岸。
葛亞宣取保候審,烏德智咬死“工作失誤”四字不鬆口,三哥如同人間蒸發,連那個在葛亞宣背後的人,也找不到一點蹤跡。
面前攤著所有案卷——從邱清如失蹤到水庫女屍,從騙婚團伙到那封匿名信。每一頁他都翻了不下十遍,紙角捲了,案子卻還是找不到突破口。他知道朱小雨知道些什麼,可她不開口。
柳齊文靠在椅背上,閉上眼睛。他又想起了十年前,他剛入警時跟過一個失蹤案。
一個女孩失蹤了。十九歲,衛校學生,實習期間在醫院門口上了一輛黑車,再也沒有回來。他查了半年,把那個車牌號記在腦子裡,每天睡覺前都在想,醒來還在想。後來女孩的屍體在河裡被發現,已經泡爛了。法醫說是溺亡,沒有他殺證據。案子結了。
他不服。他知道不對。那個女孩不會游泳,她怕水,怕到連洗澡都只敢用淋浴,不敢泡浴缸。她媽說的。他把這個疑點寫在報告裡,遞上去,被退回來。再遞,再退。第三次遞的時候,師父把他叫到辦公室。看著他,嘆了口氣:“小柳,有些案子,不是你想破就能破的。”
他看著師父,他眼睛裡有東西——不是冷漠,是一種被磨了太多年之後剩下的疲憊和無奈。
“證據不夠,嫌疑人沒有。遞一百次報告也沒用。”
他沒有再遞。但他每年清明都去那個女孩的墳前站一會兒。有時候帶花,有時候不帶。第一次去的時候,他對著墓碑說,我會查到是誰的。再去,他說,我還在查。再去,他沒有說話。此後,他什麼也不說,只是他看著那塊墓碑,上面刻著女孩的名字,生卒年。誰也不知道他在想什麼。
他明白了一件事——有些真相,需要有人記住。
那個女孩怕水,卻死在河裡。他無法證明她是被人推下去的。但他可以記住她,記住她怕水。記住這件事,就是他對她的交代。從那以後,他對每一個案子都“咬住不放”。不是因為他跟誰過不去,是因為他跟自己過不去。他怕自己有一天會忘記。忘記那個怕水的女孩,忘記那些等不到答案的人。
他忽然想起朱小雨提過的——她母親的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