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劉禪表哥,別人打仗我種田》第33章 糜威打官司(2)

作者:大漠蒼穹·11天前

諸葛亮秒懂,立刻坐直身子,轉頭看向糜威,冷聲開口道,

“子威(糜威的字),成都令的話你可聽清,有何辯解?”

糜威看到諸葛亮那不善的目光,心裡對馬謖恨得牙癢癢,轉頭瞥向那人模狗樣的馬謖。

他正一本正經地站在諸葛亮身旁,臉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糜威思索片刻後,向前一步,對著劉備和諸葛亮躬身行禮,然後緩緩開口道:

“主公!軍師!我糜家的商業街,從開設之初,就定名為百倍商業街。

並且在兩頭街口處,設立牌匾,寫明商品價格以百倍售賣,嫌貴者可以不進街消費,

去城內其他街市購買商品。

我糜家的百倍商業街,沒有強買強賣,何來故意哄抬物價之說?”

糜威的話音落後,諸葛亮頓時眉頭緊皺,

按照糜威的說法,一整條百倍商業街,都是人家糜威的私產,屬於合法經營,成都有近20條商業街,糜家的只是其中之一。

人家又沒有壟斷民生必需品,明碼標價,根本不算故意哄抬物價。

諸葛亮沉思片刻後,接著問道,

“成都令說你故意針對官府發行的直百五銖,利用商貿強行貶值,你有何話說?”

糜威直接開口道,

“啟稟軍師!成都令言過其實!”

“我糜家絕對沒有強行貶值官府推行的直百五銖,軍師可檢視我糜家百倍商業街登記和開業時間,那是在官府發放直百五銖之前,何來是糜家故意針對直百五銖之說?”

諸葛亮不用單獨檢視,在糜家百倍商業街開業的時候,他就已經知道,心裡直接能夠肯定,百倍商業街開業比直百五銖正式推行,早了起碼1個月。

當時劉備和諸葛亮,以及所有人,都認為糜家的商業街,絕對不賺錢,沒有哪個傻子會花100倍的價錢,去他的商業街消費,

結果呢,人家的商業街是成都人流量最大的,生意爆火,後來才知道,百倍商業街是用銅錢買,是按百倍價格,以物易物,則按正常市價。

諸葛亮眉頭皺得更加厲害,按照糜威的辯解,他糜家根本沒罪,但是諸葛亮就想借著這個機會搞糜家一波,他把目光投向一旁的馬謖。

馬謖機靈得很,瞬間會意,當即對著諸葛亮拱手道,

“軍師!就算糜家沒有故意針對直百五銖,但是糜家在百倍商業街裡,公然發行錢幣,並且一枚價值百文,糜家犯了私鑄貨幣之罪,請軍師明鑑!”

諸葛亮和劉備聽後,臉色大驚,他們倆定的規矩,私鑄錢幣者,死罪。

如果罪名做實,就算糜威的老子糜竺求情,按照律法,糜威的小命也保不住。

當初關羽放跑曹操的時候,諸葛亮就按照軍規,執意要殺關羽,好在是所有人求情,才徇私枉法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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