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沒去接妹妹,而是徒步走去民宿,接下了那活。然後回家,偷偷取了阿婆的蠱。那天阿婆躺在床上,他出門的時候,她還慢悠悠地說,自己晚點就能下地了。
阿婆獨自死在家裡的時候,他帶著妹妹去找人下了蠱。
那是第一次下蠱案。出發之前,民宿老闆給他數了一千二百塊。
坐車八十一塊,他求售票員說妹妹小,和他擠一個位置就行。
吃飯六塊錢,是饅頭,比土豆好吃,可能是土豆實在吃膩了。
沒有買水,他撿了瓶子,在車站灌了兩大瓶。
他給妹妹買了“叮叮糖”,麥芽糖上裹了豆麵那種,稱了三塊錢的,甜得粘牙,妹妹吃得很開心。
新的橡膠布鞋買了三雙,講完價十六塊。那種解放鞋現在穿的人少了,可一家人都有新鞋了。
他帶著妹妹在人家說的地址蹲了一天,看到了和照片上一模一樣的人。下了蠱就回家了,身上揣著這輩子沒見過的鉅款。
他還沒到家,寨子里人的電話先打過來了——阿婆死了。
一千塊治不好人,但一千塊可以埋葬一個人。
然後妹妹說,她們要繼續掙錢,去大城市當巴代。
他們把阿婆那些東西翻出來帶到山裡去。
他天資不夠,但妹妹記得阿婆說過的每一句話,蠱不是一個人做的,是兩個人一起做的。
他們商量著,不清楚蠱具體有多大的危害,只知道養出來,然後拿去掙錢。
做完第二單,他沒有妹妹聰明,但他是大孩子了,他知道他們在犯法,這是不對的。
第三單做完,他決定搬家,慢慢地搬,搬到寨子外面去。
最後一單,他們去了山南,很遠,車票很貴,但有兩千二百塊。
長治是省會,物價貴,住的地方也貴。他們不敢多花一分錢,在李希家樓下等了三天才見到人下樓。
長治比以前他去過的任何地方都繁華,他去小賣部買吃的,聽見老闆說東西被偷了要查監控,他開始害怕了,他們做的事情或許也會被拍下來。
所以他很小心,他撕掉了妹妹的車票,抹去她參與的所有痕跡。
陳普通去寨子那天,他叫妹妹在他們住的爛尾樓裡不要亂跑,他回家想把最後那點辣椒曬乾帶走,以後不回寨子了。
當姜往妹在山路上問他話的時候,他第一反應是逃跑——這樣所有人都會覺得,案子是他自己一個人做的。
“你們掙的那些錢呢?”審訊最後,陳普通問,“為什麼不找個好點的房子住?”
“存在摺子上。”
男孩頓了一下,又補了一句。
“以後我妹妹讀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