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崇禎:開局抄家,朕即天災》第179章 力戰(1)

作者:喜歡野牡丹的連園洲·12天前

說完,李老根的手,緩緩垂了下去,眼睛,永遠地閉上了。

那雙眼眸裡,還凝著對故土的牽掛,對大順太平的期盼,嘴角殘留著未乾的血沫,順著下頜,滴落在泥濘的官道上,瞬間被塵土吞沒。

他後背的刀傷猙獰可怖,多鐸麾下滿洲馬甲的馬刀鋒利無比,一刀便深可見骨,破舊的衣袍早已被鮮血浸透,黏膩地貼在背上,身下積成一灘暗紅的血窪,漸漸與官道上的泥濘、碎石融為一體,分不清是血、是泥,還是破碎的衣絮。

“李叔——!”王二柱的嘶吼聲,悲痛欲絕。他死死抱著李老根冰冷僵硬的身體,肩膀劇烈顫抖,淚水混著臉上的血汙、塵土,一道道滑落,砸在李老根的臉上,砸在那灘血泊裡,濺起細小的血點,卻再也喚不醒那個總在他受傷時護著他、在他害怕時拍著他肩膀說“二柱別怕”的老兵。

他低頭,看著李老根毫無生氣的雙眼,看著那道致命的刀傷,看著地上蔓延的鮮血,心中積壓的悲痛、憤怒、不甘,如同沉寂已久的火山,瞬間噴發,灼燒著他的五臟六腑,點燃到了極致。

他想起昨夜,柳林坡的寒風捲著雪沫子,李老根還在篝火旁,用粗糙得佈滿老繭的手掌,小心翼翼地摩挲著他紅腫的左臂傷口,傷口上的草藥是李老根冒著風險從坡下采來的,帶著淡淡的苦澀味。

李老根當時還低聲叮囑他:“二柱,明日開戰,你就在後面搬滾木,別往前衝,活著才能殺韃子,活著才能看到大順太平的那天,才能回到米脂,看看家裡的爹孃。”

他想起柏香鎮一戰,他被兩名清軍士卒圍困,刀光劍影中,是李老根不顧一切衝過來,替他擋了一刀,手臂被砍得血肉模糊,骨頭都隱約可見,卻還強忍著劇痛,笑著說:“二柱別怕,李叔在,咱們能贏,咱們能把韃子趕出中原去。”

他想起自己跟著李老根,從陝西米脂逃到河南,一路上忍飢挨餓、顛沛流離,糧草短缺時,李老根總把僅有的半塊粗糧餅子省給他,自己則啃著樹皮、草根,總說“年輕人,要多吃點,才能扛得住,才能殺更多的韃子”。

可如今,那個護著他的人,沒了;

那個陪著他殺韃子、盼著能回到故土的人,沒了;

那個在這亂世之中,給了他人間唯一一點溫暖的人,永遠地倒在了這片異鄉的土地上,倒在了柳林坡的血泊裡,成為了屍堆中的一員。

王二柱猛地站起身,狠狠擦乾臉上的淚水,指甲深深摳進掌心,滲出血絲,尖銳的疼痛讓他更加清醒,也讓他眼中的迷茫、恐懼,徹底被一種近乎瘋狂的兇狠取代。他的眼神,不再有半分十七歲少年人的稚氣,不再有半分初上戰場的膽怯,如同一隻被激怒的孤狼,死死盯著不遠處那個手持馬刀、臉上帶著不屑笑容的清軍士卒——就是他,就是這個韃子,就是這個身著黑色鐵甲、頭戴鐵盔的滿洲馬甲,一刀砍死了李叔!

他手中緊緊攥著那根染血的斷矛,矛尖還滴著之前擊殺清軍士卒的血,冰冷而粘稠,順著矛杆,一點點滑落到他的掌心,與掌心的血絲混在一起。他雙腳蹬地,身上的傷口因為劇烈的動作再次裂開,鑽心的疼痛順著四肢百骸蔓延開來,如同無數根鋼針,狠狠扎著他的骨頭,可他卻渾然不覺,只覺得渾身有使不完的力氣,只有一個念頭在他腦海中瘋狂叫囂、盤旋——殺了他,為李叔報仇!為所有死去的弟兄們報仇!為那些被清軍屠戮的百姓報仇!

“韃子!我要殺了你!我要為李叔報仇!我要為所有弟兄們報仇!”王二柱嘶吼著,聲音裡充滿了滔天的恨意與決絕,嘶啞的嗓音幾乎要撕裂喉嚨。他拖著踉蹌的腳步,揮舞著手中的斷矛,不顧一切地衝向那名清軍士卒。他的衣袍早已被鮮血浸透,破爛不堪,頭髮凌亂地貼在臉上,渾身沾滿了塵土與血汙,看起來狼狽不堪,卻有著一股令人膽寒的韌勁,一股置生死於度外的狠勁。

那名清軍士卒,是一名久經沙場的滿洲馬甲,身著厚重的黑色鐵甲,頭戴鐵盔,臉上刻著一道猙獰的刀疤,那是常年征戰留下的印記,眼神兇狠,如同餓狼一般。他看到王二柱衝了過來,眼中閃過一絲毫不掩飾的不屑,嘴角勾起一抹嘲諷的笑容,彷彿在看一隻不自量力、自取滅亡的螻蟻。他緩緩舉起手中的馬刀,刀身泛著冰冷的寒光,在火光的映照下,更顯致命,那刀身上,還沾著大順軍士卒的鮮血,滴落的血珠,砸在地上,發出細微的聲響。

“不知死活的流寇崽子,也敢在本爺面前放肆!”清軍士卒冷哼一聲,語氣中滿是傲慢與殘忍,他催動胯下的戰馬,戰馬揚蹄嘶鳴,揮舞著手中的馬刀,帶著呼嘯的風聲,狠狠向王二柱砍了過來。馬刀沉重而鋒利,是滿洲鐵騎的制式兵器,若是被砍中,必定屍骨無存,連一絲掙扎的機會都沒有。

王二柱早有防備,他深知自己不是這名清軍士卒的對手——他沒有厚重的鎧甲護身,身上只有一件破爛的布衣,連基本的防護都沒有;他沒有精湛的武藝,參軍不過一年,只會一些粗淺的矛法,比不上這些身經百戰的滿洲馬甲;他更沒有高大的戰馬代步,只能徒步衝鋒,在騎兵面前,顯得格外渺小。可他沒有退縮,也沒有躲閃,李老根的死,早已讓他將生死置之度外,他只想報仇,哪怕同歸於盡,也在所不惜。

就在馬刀即將砍中他的瞬間,王二柱猛地側身,身體緊貼著地面,狼狽地滾到一邊,堪堪避開了這致命一擊。馬刀狠狠砍在地上,濺起一片泥土與火星,留下一道深深的刀痕,泥土混合著火星,濺到他的身上,灼燒著他的皮膚,可他卻絲毫沒有察覺,只顧著起身,繼續衝向那名清軍士卒。

不等他完全起身,清軍士卒的戰馬已經調轉方向,再次向他衝來,馬刀高高舉起,帶著致命的殺機,又一次劈了下來。王二柱忍著身上的劇痛,猛地一躍,如同一隻瀕死反撲的野獸,用盡全身的力氣,將手中那根染血的斷矛,狠狠刺向清軍士卒的喉嚨——他知道,喉嚨是人體最脆弱、最致命的地方,這是他唯一能想到的、能擊殺這名清軍士卒的方法。

“噗嗤——”

一聲沉悶的利器入肉聲響起,清晰地迴盪在嘈雜的戰場上,蓋過了周圍的廝殺聲。斷矛精準地刺穿了清軍士卒的喉嚨,鋒利的矛尖從他的後頸穿出,帶出一股滾燙的鮮血。鮮血噴湧而出,如同噴泉一般,濺了王二柱一臉、一身,溫熱的血順著他的臉頰滑落,滴進他的嘴裡,帶著一股濃重的血腥味,刺鼻而噁心,可他卻沒有絲毫躲閃,反而死死盯著那名清軍士卒,眼中滿是復仇的快感。

那名清軍士卒瞪大了眼睛,臉上的不屑與嘲諷瞬間凝固,取而代之的是無盡的震驚與不甘。他張了張嘴,想要說話,想要嘶吼,想要呼救,卻只能發出“嗬嗬”的漏氣聲,雙手死死抓住喉嚨上的斷矛,想要將它拔出來,可他的力氣越來越小,身體漸漸失去了力氣,緩緩從戰馬上倒了下去,重重地摔在地上,抽搐了幾下,便再也沒有了動靜,眼睛依舊圓睜著,死不瞑目,彷彿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會死在一個不起眼的、破爛不堪的大順軍小兵手裡。

王二柱拔出斷矛,矛尖上的鮮血順著矛杆滴落,砸在地上,發出“滴答滴答”的聲響,在嘈雜的戰場上格外清晰,如同催命的鐘聲。他站在原地,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氣,胸口劇烈起伏,身上的傷口疼得他幾乎暈厥,力氣也幾乎耗盡,腳步踉蹌,彷彿下一秒就會倒下。他低頭,看著自己沾滿鮮血的雙手,看著地上李老根和清軍士卒的兩具屍體,看著身邊不斷倒下的大順軍弟兄們,看著眼前火光沖天、血肉橫飛的慘烈戰場,心中的恨意沒有絲毫消減,反而愈發濃烈,如同燎原之火,瘋狂燃燒。

他不再是那個需要李老根保護的少年,不再是那個會因為看到死人而害怕、會因為受傷而哭泣的新兵。李老根的死,徹底擊碎了他心中的柔軟,也讓他在血與火的洗禮中,完成了第一次蛻變——他要活下去,要殺更多的韃子,要為李叔報仇,要為所有死去的弟兄們報仇,要守住這片土地,守住大順的希望,要完成李老根未完成的心願,要看到大順太平的那天,要把韃子趕出中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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