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十四點四十二分,兩隻嬰兒腕帶還放在北路藍布三床。
病理科蠟塊庫的裝置通道按舊照片重新擺位,十九號架正面繼續遮擋。牆上同時投出梁安舊照片、市民政入庫畫面和腕帶冊掃描圖,所有姓名區域都被黑條蓋住。
陸明棠把時間尺從十四點三十五分拉到十五點四十七分。
醫院移交車十四點三十五分離開萬民職工醫院,十四點四十八分進入市民政後院。兩冊腕帶十五點零二分登記入庫,十五點十八分送入掃描室,十五點二十一分監控中斷,十五點四十四分恢復,十五點四十七分移交箱封簽完成。
舊結論把拆帶、交叉寫名和覆膜都放在二十三分鐘黑屏裡。
梁安照片讓這個順序無法繼續照搬。
羅主任提出第一種解釋。照片中的兩隻腕帶也許只是北路留存樣,正式乙、丙兩冊中的腕帶仍隨醫院移交車前往市民政。舊醫院同型號腕帶很多,單靠材料新舊不能證明照片裡就是七號櫃兩帶。
復現使用兩本缺失十九號格位的舊式空冊、一隻與照片同尺寸封套和兩條等重替代帶。車輛時鐘、北路出門點和市民政後院門崗全部按六年前校時差修正,駕駛人不能提前熟悉路線。每次到達都要完成停車、登記、剪封和搬箱,不能只計算車程。
她按這套路線開始復現。
替代移交車十四點三十五分從醫院出發,兩本同重量空冊放在後箱。另一名復現人員十四點四十二分從北路拿走透明封套,乘車前往市民政。北路到市民政最快十一分四十八秒,十四點五十四分可到後門,再用六分鐘完成交接,十五點零二分前仍能趕上入庫。
第一輪時間可以走通。
只要照片腕帶屬於留存樣,醫院移交員和北路取袋人便能各走一條合法路線。
周小滿先確認照片中的物件是否可替換。
織物帶第六釦眼旁有一根反向捻出的白線,長度二點三毫米;軟塑膠帶左端有一道月牙缺口,缺口內嵌藍灰紙粉。兩處細節在梁安照片原檔案中都能看見,七號櫃當前兩帶也保留同樣缺陷。
白線捻向、月牙角度和釦眼間距同時相合,同批其他樣本沒有這組組合。
周小滿又用照片中封套折線核對當前空封套。圓釦眼在折線左側壓出完整環,橢圓釦眼跨線留下半環,位置誤差不足一毫米。即使不讀取外層姓名,照片物件、七號櫃兩帶和許梅蘭推車空套也能閉合。
照片裡就是七號櫃兩帶。
羅主任的留存樣解釋被排除。
她又提出第二種路線:兩帶從腕帶冊拆下後,先送到北路核對,再由另一人裝進市民政移交車。醫院移交車可在十四點四十八分到達後院後不開箱,等北路來人十四點五十四分送袋,再一起登記。
復現人員按此操作,時間仍能成立。
問題出在市民政後院畫面。
移交車十四點四十八分入院後,車門始終處於雙攝像覆蓋。十五點零二分開箱前,沒有第二人靠近,也沒有物品從圍牆、側窗或門崗進入。司機和移交員全程在登記臺,後箱封籤直到開箱才剪斷。
北路封套無法在十五點零二分前進入官方車箱。
韓立調出入庫第一張照片。乙、丙兩冊都在桌上,冊脊、頁碼和封面連續。十九號格位卻被藍灰遮片蓋住,遮片邊緣沒有腕帶扣眼凸起。掃描員當時只核整冊頁數,沒有揭遮片。
兩本腕帶冊按時入庫。
兩隻散帶沒有跟冊進入。
十五點十八分的首輪透射掃描進一步顯示,乙十九、丙十九格位為空,固定紅線已經割斷。兩冊在進入掃描室前便缺少腕帶。系統仍按整冊登記,只因舊流程以冊號和頁數為單位,不逐格清點。
十五點四十七分封箱稱重比十五點零二分開箱多出十七點四克。兩隻當前腕帶、另存袋和兩段紅線合計十七點一克,誤差落在舊秤範圍內。封箱側照還顯示冊本上方多出一隻薄袋輪廓,十五點零二分開箱照中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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