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安讓律師把陳述拆成兩頁。第一頁以實名確認六年前在BX-19-2旁操作手動氣囊、看見活嬰呼吸、記錄風機停頓;第二頁繼續用保護代號記腕帶動作,不開放姓名和家庭聯絡。
他在第一頁簽下自己的名字。
簽字不可撤回,公開範圍仍可限制。陸明棠立即安排證人保護升級,通知梁安妹妹更換接送路線,並把媒體答覆壓到“裝置用途出現可複核異常”,不公佈梁安姓名。
這項選擇沒有把他推成舊身份認領人。
局面受挫後,團隊也重新分工。
陸明棠負責追顧紹康、原始出生簿和布草車真路線,不參與宋建國技術判斷。周小滿負責BX-19-2箱體、書脊護條和輪鎖紙層,繼續遮住身份欄位。宋硯留在證人線,核梁安、陳卓、馬小滿是否因新編號遭到定向接觸。
短期目標從追一本失蹤出生簿,縮到三個能執行的動作:確認BX-19-2六年前用途;找到它進入出生簿書脊的時間;保住知道箱內生活細節的人。
周小滿複檢銘牌鉚釘。左上鉚釘六年前就有拆裝,右下鉚釘三年前才換。銘牌背面壓著兩層編號,早層是“活體轉運二號”,後層才改成“樣本恆溫二號”。後層油墨覆蓋舊磨損,形成晚於箱內氧管槽和監護殘膠。
官方資產記錄把用途改晚了。
但誰改、為何改、箱裡是哪名孩子,現有物證仍不能回答。
宋硯耳邊傳來手動氣囊回彈的聲音。七下風機後,一次擠壓。有人說:“看燈,別看臉。”
他把殘句寫成兩項核查:風機停頓是否真實;透明罩是否存在阻止兒童直視的遮擋物。
風機快取已經驗證第一項。第二項由罩頂四枚膠點回答。六年前照片中,箱頂曾貼一塊藍布,只遮孩子臉部,不擋胸口監護片和風機燈。藍布膠點與許梅蘭棉背心扣位相合。
屍語沒有提供身份,只把梁安“看編號、看燈”的記憶帶回現實物件。
舊保溫箱底板還壓著一道陌生黑線。初看像電纜拖痕,側光下卻由多個細小方格組成,轉彎處有三短一長記號。線條被透明罩底座壓了六年,早於三年前樣本用途改寫。
老何透過遮名圖認出,這種方格不是醫院電路,屬於北山礦燈檢修線路的畫法。當前只見一角,無法判斷完整路線或井口。
北山礦燈線路圖第一次從箱體實物上露出邊緣。
陸明棠將底板原位封住,不拆罩、不追圖上地點。下一項只申請核紙層、線墨和箱體接觸時間,避免出生簿失蹤後又讓新線索離開原位。
BX-19-2當前能承受的結論寫得很窄:六年前曾作活嬰轉運,後被改登記為樣本恆溫箱;編號與宋明川粗紙護條接觸並進入出生簿書脊;箱內身份、改檔人員和責任未定;梁安只承擔氣囊操作與既有隱瞞,不承擔換嬰實施。
梁安看完記錄,沒有再退。
他把那隻藍色氣囊的存放位置寫在補充頁上:北路三床牆櫃最下層,舊白籤後面。他拒絕現場帶路,同意由保護人員按圖取物。
這個選擇讓調查多出一件可核實物,也保住他不回舊現場的權利。
北路取物全程透過單向影片傳回。保護人員沒有先翻白籤,只按梁安畫出的櫃門缺口開啟最下層。牆櫃裡擺著三隻廢棄呼吸囊,兩隻透明,一隻藍色。藍色氣囊被舊棉布包住,介面朝下,旁邊壓著一張無姓名維修卡。
周小滿讓取物人員只比外觀,不現場試壓。藍囊左側有兒童四指反覆擠壓形成的橢圓磨光,右側幾乎無磨損;介面內殘留同批醫用矽膠、北路消毒鹽和BX-19-2氧管槽裡的白色增塑劑。氣囊閥片每回彈七次會卡零點七至零點九秒,與舊風機停頓同步。
梁安說的“七下捏一次”可以由裝置故障解釋。許梅蘭沒有憑空教一個孩子數數,她是在用手動氣囊補風機的固定停頓。
維修卡背面還寫著一串負載:三點一公斤、體溫三十六點四、轉運中持續供氧。三點一公斤不符合任何登記樣本箱的載重單位,卻處在新生兒常見體重範圍。卡面身份欄被撕走,當前不能據此歸人;負載、溫度和供氧三項足以繼續排除普通樣本用途。
醫院資產系統裡的改檔時間也被找出。BX-19-2在臨轉夜後二十三天才從“活體轉運二號”改成“樣本恆溫二號”,改檔申請引用一份缺失的院務清退附件。宋明川粗紙護條上的裝置交接章早於改檔,出生簿書脊加固則晚於改檔。
編號經歷了活嬰使用、用途改寫和護條入冊三段,不是一開始就屬於樣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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