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姜子正低頭看一份檔案,聽見門響,頭沒抬。等羅文走進來,在她對面坐下,她才抬眼,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他手裡沒拿任何東西,眉頭微微動了一下。
“這個點上來,不是看盤的。”她把手裡的筆擱下,“說吧。”
“週六晚上,有個局。”羅文把請柬掏出來,放在她桌上,“雲鋒做東,李慕白的名義。西郊,晚宴。”
齊姜子把請柬拿起來,翻開。她看那行字的時間,比林輝還長。看完了,她把請柬合上,放在桌上,手指在上面輕輕按了一下,像在確認什麼。
“雲鋒的第五場。”她說。
“你知道這個?”
“我大伯提過一嘴。”齊姜子說,“雲鋒辦這種場,幾年一回,一回只請十幾個人。每一場辦完,第二年上海灘的某個圈子,就得重新排一次座次。”
她抬起頭,看著羅文。
“你帶我去?”
“我本來想帶林輝。”羅文說,“他說不去。他把話講透了。他又把公司裡的人,一個一個替我過了一遍。三明不行,遠航不行,葉輕不行。最後他說,只有你。”
齊姜子安靜了一會兒。
“他說的對。”她說,“這個公司,這種場合,確實只有我。而且,羅文,你自己心裡清楚,李慕白那邊,雲鋒那邊,他們其實也希望你帶我去。那張請柬上寫著‘可以帶一位’,不是客氣。是暗示。”
“暗示什麼?”
“暗示他們要看你身邊的人。”齊姜子說,“你帶什麼人去,比你自己在飯桌上說什麼,更重要。你帶林輝,人家看到的是一個技術型的操盤手。你帶我,人家看到的是齊家的孫女、明遠的合夥人。這兩張牌,打法完全不一樣。”
羅文點了點頭。
“所以,你答應?”
“我答應。”齊姜子說得很乾脆,可她緊接著話鋒一轉,“但我有一個條件。”
“你說。”
“你這一身,得換。”
羅文低頭看了看自己。今天穿的是一套深灰的西裝,上身一年多了,是他衣櫃裡最好的一套。袖口有一點起毛,他自己一直沒注意。
“這一身怎麼了?”
齊姜子靠在椅背上,看著他,那個眼神,羅文見過。是她審合同的時候的眼神。一行一行,從頭掃到尾。
“羅文,我問你個事。”她說,“你知道你這套西裝,是什麼牌子,什麼面料,什麼工藝嗎?”
“不知道。樓下那家裁縫鋪做的。兩年前剛起家,要去見一個銀行的人,臨時置辦的。三千八一套,我買了兩套,換著穿。”
“三千八。”齊姜子重複了一遍這個數,像在核對一筆賬,“兩年,兩套,三千八一套。羅文,你現在管著五十億的盤子。你發出去的紅包,一年下來幾千萬。你給你兄弟的黑卡,兩千萬一張。你自己身上穿的,是三千八一套的裁縫鋪西裝。”
“衣服能穿就行。我一天在辦公室十幾個小時,穿什麼都一樣。”
“在辦公室,穿什麼都一樣。”齊姜子說,“在週六那張桌上,穿什麼,就是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