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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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入職三個月後,轉成正式員工。
公司給我分配了兩個門店,讓我負責商品結構和活動運營。
第一次獨立做促銷,我連續加班了一個星期。
活動結束後,門店銷售額比上個月增長了百分之二十。
經理在晨會上點名表揚我。
“林聽瀾對社群型門店很敏感,知道附近居民真正需要什麼。這個能力不是看幾本書就能學會的。”
同事們為我鼓掌。
我坐在會議室裡,掌心慢慢發熱。
從前爸媽總說:
“看個小超市,有什麼技術?”
他們認為任何人都能替代我。
可我走後,他們才發現,沒人知道每個供應商的結算週期。
沒人記得哪位老人需要把大米送上門。
沒人知道夏天傍晚要多冰多少礦泉水,雨天要把雨傘和鞋套擺到最顯眼的位置。
我做了十年的事,終於有人告訴我,它們有價值。
公司發季度獎金那天,我買了一張音樂劇的票。
位置很好,票價六百八。
付款前,我盯著金額猶豫了很久。
六百八,夠家裡進二十箱飲料。
夠交一個月水費。
夠妹妹染頭髮加做指甲。
卻不夠我從前得到一次全家出遊的資格。
最後,我還是點了付款。
演出那晚,我關掉手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