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袱裡塞著兩套換洗衣服、三包肉乾、一袋銀幣,還有一本從城防隊檔案室順出來的北境地圖——雖然那地圖畫得跟鬼畫符似的,他自己也看不太懂。
馬克的心情很好。好得不得了。
他花了整整三天時間,把維恩少爺在王都的行蹤摸了個一清二楚。
其實根本不用“摸”——維恩到王都的頭天晚上就在春風樓喝大了,摟著兩個姑娘吹牛,說自己馬上要去北邊當副將,以後就是軍部的人了。
第二天全城的酒館都在傳這事。
馬克當時正蹲在城防隊的值班室裡啃乾麵包,聽見這個訊息,麵包渣子噴了一桌。
“北邊!副將!這不就是第二個巴克嗎!”
他當天下午就跑去赫爾曼公爵府,在門口蹲了兩個時辰,終於堵到了剛從外面喝酒回來的維恩。
馬克點頭哈腰地自我介紹,說自己當過城防隊長,對北邊地形熟,鞍前馬後絕不含糊。維恩當時喝得醉醺醺的,眯著眼睛看了他半天,打了個酒嗝。
“行啊,多個跑腿的。明天出發,別遲到。”
馬克差點當場跪下來磕頭。
出發前一天,城防隊幾個老兄弟在值班室裡給他餞行。石頭端著酒杯,臉色不太好看。
“馬克,你真要跟那個維恩少爺去北邊?我聽說他在南邊名聲爛透了,玩女人下手沒輕沒重,出了人命就拿錢擺平。這種人,你跟了他,能有好果子吃?”
馬克端著酒杯,不以為然地擺了擺手。
“你們懂什麼。名聲爛怎麼了?三殿下以前名聲不也爛?現在呢?巴克跟著他,都混成男爵了!我跟你們說,這世道,跟對人比什麼都重要。維恩少爺是公爵的兒子,去了北邊就是副將,隨便打兩場仗,軍功到手,那不就飛黃騰達了?”
“可是——”
“沒什麼可是的。”
馬克一口悶了杯中酒,拿袖子抹了抹嘴,“我算是看明白了。在王都當這個破隊長,一年到頭撈不著幾個錢,還得天天看上面臉色。巴克那小子,以前給我提鞋都不配,現在呢?我得叫他男爵大人!憑什麼?就憑他跟對了人!”
石頭張了張嘴,沒再說什麼。他知道馬克這人,一旦認準了的事,八匹馬都拉不回來。
馬克把酒杯往桌上一頓,站起身,拍了拍石頭的肩膀。
“你們就等著吧。等我從北邊回來,少說也是個勳爵。到時候請你們去春風樓,包場!”
現在,馬克騎在那匹雜色馬上,跟在維恩的馬車後面,己經在腦子裡把自己封爵的場景排練了七八遍。
“馬克!”
維恩的聲音從馬車裡傳出來,懶洋洋的,帶著點不耐煩。
馬克趕緊催馬湊到車窗邊,彎下腰,臉上堆起笑容。
“少爺,您吩咐。”
“還有多遠到下一個驛站?這破路顛得我屁股疼。”
馬克趕緊從包袱裡掏出那本地圖,裝模作樣地翻了翻。他其實根本看不懂地圖,但嘴上答得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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