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為贗品開了連鎖店,就懷疑真品是路邊攤。”
何苗說:“這句能用。”
文章發出後,作者群炸得更厲害。很多人曬出類似報告。有的原創詩句被判與營銷號文案相似;有的小說橋段被判與短影片口播相似;有的舊文因為被搬運太多次,系統提示“建議降低相似表達”。
一個作者崩潰地說:
“我是不是要把自己寫得不像自己,才能透過查重?”
何苗回覆:
“不。要讓平臺知道,是系統錯了。”
平臺終於再次聯絡作者代表開會。對方承認系統存在“相似來源排序不完善”,會增加首發時間、原創證明和已處罰洗稿賬號關聯權重。話說得很專業,但何苗追問具體時間表,對方又回到“後續最佳化”。
張磊在紙上寫:
後續最佳化 = 現在別催。
林凡問平臺:
“如果某個洗稿賬號已經被確認侵權,它釋出過的內容能不能在查重裡自動降權?否則被害者會反覆被它反咬。”
平臺技術代表停了一下,說:
“理論上可以,但需要跨系統同步處罰資料。”
老周不在場,但林凡腦子裡自動響起他的聲音:不是不能做,是麻煩。
會議結束後,沈初的申訴暫時透過,紅標被撤。但她沒有很高興。
“我贏回了我自己的東西。”她說,“聽起來像把被偷的鞋從垃圾桶裡撿回來。”
何苗說:“至少鞋回來了。”
沈初笑了一下:“嗯,明天繼續走路。”
晚上,雲啟未來白板新增:
相似度不是原創證據。
張磊補:
賊多,不代表失主可疑。
何苗寫:
平臺要記住誰偷過,不要只讓作者記住。
林凡最後寫:
系統查重時,也要查權力順序:誰先寫,誰後洗,誰在受傷。
夜裡,林凡翻開筆記本,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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