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接話。但我記住了。
從射擊場回來。顧家別墅門口停著一輛車。
沈若嵐靠在車門上。沒穿高跟鞋,沒化妝。手裡攥著車鑰匙。
“唐祁鎮。我在這裡等了一個小時。”
“什麼事。”
“我想正式跟你道個歉。之前的事——”
“上次電話裡我說過了。”我看著她。
“你不需要道歉。你只是選錯了。每個人都會選錯。選錯了之後再去敲那扇已經關上的門,就沒意思了。”
她站在原地。車鑰匙攥得太緊。
我走進大門。沒回頭。
她的手機響了。她從口袋裡掏出來——螢幕上的名字我隔了兩米都看見了。顧林笙。
她按掉了。按得很快。像燙手。
週末,顧遠山把我叫進書房。
桌上攤著一份檔案。顧氏集團股權轉讓協議——百分之五,給唐祁鎮。
“這不是補償。”顧遠山說,“你是我兒子。公司本來就有你一份。”
我翻開檔案。看了一遍。合上。
“我可以接。但我有個條件。”
他看著我。
“把我調到分部。縣城那個。”
他愣了一下。顧氏在老家縣城有一個分公司,做本地市場,幾十號人,跟京北總部隔著幾百公里。
“你要回去?”
“你不讓我回?”
他沉默了一會兒。伸手把協議翻到最後一頁,指了指簽字欄。
“分部總經理。你自己帶。做得好,回來接總部。做不好——”
“做不好你開了我。”
我拿起筆,簽了字。唐祁鎮,三個字,一筆一劃。
顧遠山看著我的簽名。
“你不是想回去。你是想把那邊的盤子做起來。讓你養父看看——你沒給他丟人。”
。下一了角。話接沒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