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末世當收屍人:死者復活》第11章 v2庇護所(2)

作者:宿命碑·5小時前

六足怪——無面者——深淵裂隙裡爬出來的東西。這些人在死之前都發出了聲嘶力竭的尖叫。林默能想象。就像第一夜窗外那些喊聲。

然後安靜了。

然後被搬進了這裡。

林默熄掉手電筒。黑暗湧上來。十四個人。十四段被截斷的人生。每個人都曾選了課表、交了作業、在食堂排隊、給家裡打過電話。紅衛衣的男生大概昨晚還在跟室友說明天去吃那家新開的麻辣燙。戴眼鏡的女生也許剛考完期末,正計劃暑假。然後天黑了,手機滅了,裂縫張開了。然後被抬到地下二十平米的紅磚房間裡,蓋上窗簾布,等待一個可能永遠不會到來的。

「等以後有條件了再安葬。」

身後傳來的聲音讓林默肩膀繃了一下。他轉過身——王叔站在門口,手裡端著一支蠟燭。燭光把他的臉切成明暗兩半。

「這是停屍間。」王叔說,「死在校園裡的人——找得到屍體的——都集中在這裡。」他頓了頓,「總不能放在太陽底下。會發臭。會招東西。」

林默看著他的臉。燭光下,王叔的眼袋很重,嘴角有兩道深深的紋路。他看起來不像一個管理者。像一個累極了的校工,在替學校收拾最後一次爛攤子。

「一共多少個?」

「三十四個。這裡十四個。教室那邊還有二十個——在另一間儲藏室。」王叔嘆了口氣,「不是每個人都有親友來認領。也不是每個都找得到完整——有些只剩一部分。」

他把蠟燭放在門邊的磚縫裡。

「你是收屍人。」他說,「你的職業說明我看過。觸碰遺骸,提取遺物——還能防止異變。」他轉過身,背對著燭光,「這些活兒遲早要有人幹。等我們站穩腳跟了,第一個要解決的就是安葬問題。」

他走出門。腳步聲在走廊裡漸漸遠去。

林默一個人站在十四具屍體中間。

右手掌心——金色印記的位置——開始發燙。不在戰鬥中。沒有敵人在附近。純粹的、安靜的、從皮膚底層湧上來的熱度。像一個訊號。

他低頭看著自己的手掌。血色六邊形在黑暗中微微發光——那種沉靜的、緩慢的、像餘燼一樣的暗金色光芒。和戰鬥中刺眼的金色不同,這是另一種訊號:在等。等被觸碰。這雙手從初中的時候就開始發灰。爺爺說,有些人天生就是要做這個的。

他蹲下來。

離他最近的是一具蓋著灰色窗簾的屍體。窗簾布在胸口處有一片乾涸的暗紅色——已經氧化成了接近鐵鏽的褐色。他伸手掀開窗簾一角。是一箇中年男人——四十來歲,穿著保安制服。脖子上的傷口是致命傷,氣管暴露在外。死相不好看。但表情出乎意料地平靜——像是死之前已經把最後一口氣嚥了下去,不再掙扎了。

林默把手伸過去。

指尖距離死者的額頭還有不到五釐米。掌心的溫度在升高。金色印記的光芒從皮膚底下透出來,照亮了他指紋上那些洗不掉的灰色紋路。

每一具都可能在等待被觸碰。

每一個死去的人都有可能留下點什麼——一段記憶、一個技能、一句再也沒有機會說出口的話。系統說收屍人不是最強大的職業。但爺爺說,人死了,總得有人記得。

他的手掌蓋下去。

觸碰的瞬間——熟悉的粗糙感從掌心漫上來。金色印記亮了。不是刺眼的光。像燭火,像餘燼。系統面板在餘光邊緣浮動,等待讀取結果。

十四具屍體在黑暗中靜靜躺著。這是第一具。後面還有十三具。

每一具都可能留下點什麼。一段記憶。一個技能。一句再也沒有機會說出口的話。系統說收屍人不是最強大的職業。爺爺說,人死了,總得有人記得。

林默閉上眼。讓掌心的溫度滲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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