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滿的公益音樂會,辦在一間社群活動室。
不是劇場,沒有臺。就是把椅子擺成半圈,前面空出一小塊地,放一支麥架。來的人五花八門:白髮的老人,放學的學生,還有幾個中年男人坐在最後一排,低著頭。周敏也在,坐在第一排靠邊,手裡攥著一箇舊布袋。
我去得早,找了中間的位置坐下。陸時就坐我旁邊,沒說什麼,只把手搭在椅背上。
開場前,小滿搬了一把凳子上來,不是站著唱,是坐著。她說,先講兩句,再唱。
她講的是自己的事。
從前的她,聲音被人拿去用,被人當工具,被人做成一段段不像她的話。她講得很平,像在講別人的故事。講到自己有一陣子不敢開口說話,她停了一下,喝了口水。臺下沒人出聲。只有後排那位一直低著頭的中年男人,把臉抬了一下。
“後來我想。”她說,“他們能拿走我的聲音,拿不走我唱歌這件事。唱,是我自己選的。”
選了,就還是我的。
她放下杯子,抱起吉他。她抱琴的姿勢跟從前不一樣了,肩膀是松的,人也是松的。
第一首,是寫給她自己的。第二首,寫的是在養老院聽來的一個老太太——老太太耳朵背,記性也差,可記得住孫女叫她名字時的調子。第三首,是寫給所有被騙過的人,她說,被騙不是笨,是願意信人,這是好事,只是得學會護住它。
她唱得不炫技,聲音很乾淨。到第三首副歌,前排一位奶奶跟著哼起來,調子不準,可準不準又有什麼關係。小滿看了她一眼,朝她笑了笑,接著唱。兩個人的調子越走越遠,又慢慢靠回來,像是商量好的。
散場前最後一首,她唱得很慢。我忽然想起很多年前第一次聽見她的聲音,那時候她的聲音還是被人用過的,緊。今天不緊了。
我坐在那兒,沒有鼓掌,也沒有跟著唱。我只是聽著。旁邊一位老人跟著那節奏一下一下點頭,手裡還捏著一張折了的傳單。她的手在琴絃上走,眼睛半閉著,那一刻她是活的。四面八方的話,都往她這兒來。往這兒來的,不只是話。是她這些年接住的、放下的、還留在身上的所有東西,一起從弦上淌出來。
散場的時候,燈亮了。
小滿被一群人圍住。有個小姑娘踮著腳,把一支筆和一張紙舉得老高,要她簽名。有老人拉著她手說話。她一一應著,聲音有點啞。有人要她再唱一首,她擺手說,今天夠了,嗓子要留著講課。
我沒擠過去。
“不去跟她說句話?”陸時問。
“她忙著。”我說,“回頭給她發訊息。”
出門,夜風涼。街上路人不多,遠處有人在放煙花,聲音悶,一下,一下。
“她唱得比上回好。”陸時說。
“好很多。”
“上回她還緊張,手一直抖。”
“這回沒抖。”
我們並排走。走到路口,紅燈。我停下來,他也停。我側頭看他,他也正看我。
“回家我給你煮點東西。”他說。
“不餓。”
“聽你肚子。”
“……好。”
。走沒人有還,燈著亮還,裡室活的後。路馬了過們我。綠變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