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下午,徐東出發去了茅山。五個小時的車程,他開得不快,一路沒開廣播,車窗外的天從白變灰,又變成黑。到靜心居的時候,天已經擦黑。
院裡的燈亮著,凌霄子坐在石桌邊,凌雲在屋裡,聽見動靜出來,看見徐東,點了點頭:來了。
凌霄子抬起頭,看了他一眼:來還符的?
徐東把銅符從口袋裡掏出來,放在石桌上。銅符在燈光下泛著暗青色的光。
凌霄子沒接,低頭看著那枚符,看了幾息:這東西跟了我三十年。當年我頭一回進陰司,判官府給的這枚符,說是走動的憑證。三十年,判官府換了幾任主簿,這符一直在我身上。他頓了頓,如今用不上了。
你不是還要去領罪?
領罪用不著它。凌霄子說,判官府認的是賬,不是符。他頓了頓,你收著吧。往後陽間陰間,它認得你,總沒壞處。
徐東沒接。
後天我去領罪。凌霄子說,你跟我走一趟。
鍾主簿說,判林御史的案,你這個當事人,該聽一聽判詞。凌霄子說,你的契是他籤的,你這條命差點搭進去。判官府的案,受害人不在場,判著不踏實。
徐東沉默了一下:凌霄子沒再說話,把石桌上那枚銅符往他面前推了推。
那就住下。凌霄子說,後天一早,咱們走。
凌雲已經轉身進了屋,很快端了一碗麵出來,放在徐東面前。面是熱湯麵,上頭臥著一個荷包蛋。吃了早點睡。他說。
徐東坐下,拿起筷子。風從山上下來,帶著一股草木味。凌霄子坐在對面,沒有話。
第二天,凌霄子哪也沒去。他把院子掃了一遍,把牆根的草拔了,又把屋簷下曬的乾菜翻了個面。凌雲坐在門檻上看著,沒說話。中午凌霄子燒了一頓飯,三個菜,一碗湯,端上桌。三個人吃了,誰也沒提領罪的事。
徐東想幫忙,凌霄子擺了擺手:坐著吧。這院子,我三十年沒正經收拾過了。
你領了罪,還能回來收拾。
凌霄子沒接話。他把掃帚靠回牆邊,站在院子裡,看了看天。
第三天一早,天還沒亮透,凌霄子就起來了。他換了一身乾淨的道袍——那身道袍洗得發白,邊角卻熨得平整——把那枚銅符從桌上拿起來,掂了掂,遞迴給徐東:走吧。
你帶著。凌霄子說,進陰司,得靠它。
徐東接了,把銅符收進口袋。
凌雲站在屋門口,看著兩人。凌霄子走到門口,停了一下。
師兄。凌雲叫了一聲。
凌霄子回頭。
酒,喝過了。凌雲說,人,要回來。
凌霄子看了他幾息,點了點頭:嗯。回來。凌雲沒有再說什麼,退後半步,讓開門口的路。
他轉身,走出院門。徐東跟上去。晨霧還沒散,兩道人影一前一後,走得遠了。
凌雲站在門口,看了很久,才轉身進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