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沉舟忽然回頭看我,眼底滿是慌亂。
“梔梔,不是這樣的......”
我從他身邊走過,沒有停。
身後,許唸的尖叫、記者的追問、傅沉舟崩潰的解釋混成一片。
而我走進VIP通道時,手機收到警方訊息:
“溫小姐,三年前火災案已正式立案重查,請您明日配合補充證詞。”
這一次,誰都別想再把真相埋進黑暗裡。
第二天,我帶著律師去了傅沉舟當年治療的私立醫院。
檔案室裡,塵封三年的病歷被重新調出。
主治醫生早已調離,留下的複查報告卻清清楚楚寫著:
“眼部損傷為短期煙霧刺激及角膜輕微灼傷,建議休養兩至三個月,預後良好。”
後面那份“永久性視力損傷”的診斷,是三個月後突然出現的。
簽名醫生不是同一個人。
律師把兩份報告並排放在桌上,低聲道:“我們查到這名醫生離職前,收到過傅沉舟助理轉出的一筆錢。”
我盯著那行“預後良好”。
指尖一點點收緊。
三年。
我用三年照顧一個最多三個月就該恢復的人。
我為了他的眼睛求遍名醫,熬到自己神經衰弱,甚至不敢在他面前穿顏色鮮豔的衣服,怕刺激他想起自己看不見。
而他拿著篡改的病歷,心安理得地接受我所有補償。
走出醫院時,我幾乎站不穩。
律師問:“溫小姐,要休息嗎?”
我搖頭。
“不用,去婚房。”
那套房子登記在我名下。
當初傅沉舟說自己看不見,想住在熟悉的環境裡,我便把房子重新裝修成適合他的樣子。
沒有尖角的傢俱、防滑地毯、語音控制系統、牆邊一排扶手。
現在看過去,每一處都像在嘲笑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