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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月後,案件宣判。
沈念念因故意殺人未遂獲刑,並承擔相應賠償。
提前準備兇器、攜帶備用鑰匙、確認目標後連續刺擊,以及事後假裝失憶逃避責任,都成了認定她主觀惡意的關鍵。
宣判時,她仍然在哭。
她反覆強調自己有病,強調自己從小缺乏安全感,強調她只是太害怕失去家人。
可這一次,沒有人因為她的眼淚替她承擔後果。
她曾經最有效的武器,終於失去了作用。
爸爸和沈澤也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了代價。
他們阻止救治、隱瞞現場、對調查作出虛假陳述,分別受到追究。
爸爸失去了多個重要合作,公司陷入困境。
沈澤被撤掉職務。
那個曾經高高在上,教訓我不要和病人計較的哥哥,開始四處求人替自己解釋。
可錄影裡的每一句話,都比他的解釋更清楚。
媽媽的命保住了,卻留下了後遺症。
她無法久站,情緒激動時傷口附近仍會疼。
她終於知道,“只是受點小傷”這句話有多輕飄。
可她給我打電話時,仍然習慣性地要求:
“知意,媽媽現在行動不方便,你回來照顧我吧。”
“事情已經結束了,我們總歸是一家人。”
我承擔了合理的醫療費用,卻沒有回去。
我沒有報復她。
也不會重新做那個必須犧牲自己,才能證明孝順的女兒。
我和顧言重新籌備了婚禮。
婚禮規模不大。
沒有邀請拿親情逼我撤案的人,也不再由沈家的臉面決定賓客、禮服和流程。
儀式前夜,我親手檢查了新家的門鎖、監控許可權和緊急聯絡人。
顧言沒有笑我過度謹慎。
。我給權可許有所把他
”。家的你是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