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警號89757來自地獄》第259章 第一個突破口(1)

作者:愛吃燉菜烀餅的淵如海·14小時前

天剛矇矇亮,老城區的衚衕還飄著豆漿油條的香氣,黑色的捷達拐過坑坑窪窪的石板路,穩穩停在一扇刷著藍漆的木門跟前。

昨天散會後,趙剛連夜帶著一組人扎進交通卡口的資料庫,盯著最近半個月的進出城記錄篩沃倫的蹤跡。林默則帶著陳曦和蘇晴,攥著當年碼頭工人的名單往老城區趕——昨天跑了六個,五個都願意開口,唯獨最後一個叫王貴山的老工人,閉門不見,連門都沒讓進。

“周正雄剛被帶走,他的餘黨肯定早就給老爺子遞過話了,今天會不會還是吃閉門羹?”陳曦攥著筆記本,指尖把封皮捏出一道摺痕。

林默推開車門下來,風捲著衚衕裡的槐花香掃過他的領口,貼在銅警號上涼絲絲的。他抬頭望了望那扇半舊的木門,聲音穩得像釘在地上:“昨天他兒子不讓進,是怕老爺子出事,不是老爺子不想說。我爸當年欠這裡一份情,我得親自來敲這個門。”

他抬手敲了三下,節奏不緊不慢。

門開了一道縫,王貴山的兒子探出半個身子,瞥見林默胸前的工作證,眉頭當場擰成了疙瘩,手抓著門沿就要往回關:“都說了我爸身體不好,什麼都記不住,你們走吧,別再來了!”

“大哥,我們就問三分鐘,”林默趕緊把工作證遞到他跟前,指尖壓著證封,沒有硬往他懷裡塞,語氣敞亮,“要是老爺子真記不清,我們轉身就走,絕對不多耽誤一分鐘,更不會把我們來過的訊息往外漏,絕不會給你們添麻煩。”

門沿已經關到只剩一道縫,林默沒有往前擠,就站在臺階下等著,一身便衣也站得腰桿筆直,眼裡沒有半點強迫的意思。

就在這時,屋裡傳出一聲蒼老的咳嗽,跟著是王貴山沙啞的聲音,飄得慢悠悠,卻讓門後的動作猛地一頓:“讓他進來。我有話要說。”

木門吱呀一聲完全開啟,王貴山的兒子側過身,臉色依舊難看,卻還是讓開了路。進屋就聞到一股濃重的降壓藥味,老人正靠在床頭躺著,被子搭在胸口,臉瘦得顴骨都凸了出來,看見林默進來,渾濁的眼睛驟然亮了亮,抬手招呼他坐床邊。

“昨天我兒子攔著你,是我讓他攔的,”王貴山喘著氣,伸手端過床邊的搪瓷缸,喝了一大口溫熱水,喉結滾動半天才順過氣,“前幾天有個穿黑西裝的找到家裡,放下兩千塊錢,說讓我閉緊嘴,要是敢亂講,就打斷我孫子的腿。我兒子怕啊,他怕我一把年紀了,再惹上殺身之禍。”

林默坐下,指尖搭在膝蓋上,聲音放得很輕:“老爺子要是怕,我們現在就走,您的安全最重要。”

“我怕啥?”王貴山猛地抬手拍了拍床板,拍得搪瓷缸都晃出了水,“我七十二歲那年就得過腦梗,早是閻王爺不收的人,現在多活了六年,早就夠本了!再說,你爸我欠他一條人命啊!那年我兒子剛十歲,被走私犯綁到了船上,全碼頭沒人敢管,是你爸單槍匹馬追了二十里地,把人給我搶回來的!那時候我就說了,這輩子我這條命,都是他林國樑的!”

老人說著,突然咳嗽起來,咳得肩膀直抖,陳曦趕緊上前幫他順背,半天才緩過來。他調整了呼吸,慢慢打開了話匣子,把三十年前那個秋天早上的事,一字一句吐了出來:“那天我值早班,天剛亮透,我在堆場碼麻袋,離三號倉庫也就百十來步,遠遠就看見一個人在倉庫門口晃。穿藏藍色中山裝,戴鴨舌帽,大口罩捂得嚴嚴實實,可那身架子我一眼就看著眼熟——寬肩膀,走路腰桿挺得比楊樹還直,跟那時候的周副局長周正雄一模一樣!那時候周正雄常來碼頭檢查,我見過他好多次,錯不了!”

“我那時候心裡犯嘀咕,不敢湊過去,就蹲在麻袋堆後面躲著,沒一會兒就聽見倉庫裡一聲槍響,我嚇得連氣都不敢喘。過了十來分鐘,那個人就出來了,手套上沾著黑糊糊的東西,頭也不回就往碼頭外走,直接上了停在路口那輛黑色伏爾加。”王貴山閉著眼想了想,那場景像刻在腦子裡一樣,“那車開得快,一陣煙就往市區去了。那時候是什麼年月?全市能有幾輛伏爾加?除了局裡的大領導,誰能坐得上?我那時候就知道,這事兒不對。”

“後來警察來了,結案說兇手是流竄過來的走私犯,我心裡跟明鏡似的——哪有走私犯開著領導的伏爾加來殺人?殺了人還能輕輕鬆鬆全身而退?這不就是給人頂鍋嗎?”王貴山睜開眼,盯著林默,眼角的皺紋裡都浸著硬氣,“他們嚇我,我不怕,今天我把話給你撂在這,我親眼看見的,就是周正雄!錯不了!”

陳曦握著筆,筆尖在筆記本上飛快跑動,紙頁上寫滿了密密麻麻的字,她手都有點抖——這是第一個敢當面咬死周正雄案發在場的目擊證人!她按捺住激動,抬頭問:“老爺子,您還記得那輛車的樣子嗎?有沒有什麼特殊的標記?牌照能想起來幾個數字嗎?”

王貴山皺著眉想了足足五分鐘,最後還是搖了搖頭:“牌照那玩意兒,我一個大老粗,哪記得住,只記得車頭保險槓那裡,掉了好大一塊漆,露出裡面的紅鐵鏽,一塊黑一塊紅,老遠就能看著,是……”“舊傷,不是剛碰的。”

“掉漆的保險槓……”林默喃喃重複著,心臟驟然狂跳,血液瞬間湧至太陽穴。昨夜陳曦翻查市局檔案室時,找出了周正雄那輛伏爾加當年的保養記錄——上面清清楚楚寫著:十月三日,保險槓刮蹭掉漆,未補漆,僅做防鏽油處理。

十月三日,正是林國樑死於三號倉庫的日子。

時間分毫不差,線索嚴絲合縫。

林默攥了攥手心,指尖燙得發燙。三十年了,終於有人親口掀開了這層塵封的蓋子,終於有人把周正雄的名字,明明白白刻在了殺人現場。

出門時,王貴山的兒子送他們出來,低著頭對林默說:“對不住了警官,昨天我……”

“我懂,換作是我也會怕。”林默拍了拍他的肩膀,遞過一張名片,“這是我的電話,要是有陌生人上門,隨時打給我,我們會派人來保護老爺子。”

坐回車裡,蘇晴握著方向盤點火,忍不住長舒一口氣,聲音裡滿是抑制不住的喜意:“三個證人了!記賬員證明周正雄當天提前出門沒去開會,門衛說他中午才回來,現在老爺子又證實他在三號倉庫門口出現,連伏爾加的痕跡都對上了——這已經是完整的證據鏈!周正雄這次跑不掉了!”

車子順著衚衕緩緩駛出,兩側老槐樹的影子向後掠過,落在林默臉上,忽明忽暗。他輕輕搖頭,手指一下下敲著膝蓋,骨節發出細微的脆響:“人證有了,物證還差一塊。他殺人用的槍呢?行兇後槍去了哪裡?他自己身上有沒有留下傷痕?現在所有線索都斷在當年周正雄的司機老李家——老李當年跟著周正雄,案發後不到一年就醉酒落水身亡,臨死前還跟老伴兒說‘這件事千萬不能說’,顯然他肯定知情。你說,會不會老李那天跟著周正雄去了碼頭,幫他處理了槍?”

話音剛落,陳曦手裡攥著的老相簿突然頓住,她猛地翻到某一頁,指著那張泛黃的合影,聲音陡然拔高:“林哥!你看這個!”

林默接過來,照片上是年輕的周正雄和司機老李站在伏爾加車旁笑,陽光晃得人睜不開眼。老李左手搭在車保險槓上,手腕上那塊歐米茄金錶的錶鏈,亮得扎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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