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了蘇晴的影片電話,OLED螢幕暗下去的冷光,慢慢爬上林默緊繃的下頜線,把他緊蹙的眉峰投出一道陰沉沉的影。
酒店房間只開了桌角一盞暖黃小燈,外面溫哥華的雨下得綿密,雨絲敲著落地窗,敲得人心裡發沉。
他挪到靠窗那把深棕色皮沙發坐下,皮面還帶著室外滲進來的涼意,他把黑色封皮筆記本攤開在膝蓋。
冰涼的鋁合金包邊硌著腿肚,尖銳觸感像一根細針,剛好把飄走的思緒扎回來,讓他保持清醒。
這本筆記本是父親林正雄留下的舊物,從他當刑警第一天就帶在身邊,封皮磨出了淺白色毛邊。
就像這樁沉了二十四年的舊案,磨掉了表層浮土,終於露出底下沾著血的骨。
林默指尖劃過泛黃的紙面,把半個月查到的所有關於趙峰的資訊,一條條挪到空白頁重新擺開:
1998年省警官學院畢業,綜合成績第三分配到紅港分局,1999年3月跟著師傅張誠參與運鈔車劫案,之後失蹤,一共三個月從警生涯……
他的指尖在每一個時間節點停住,像篦子梳頭髮一樣,仔仔細細捋那些藏在紙縫裡、沒人留意的矛盾:
第一,趙峰是根正苗紅的科班生,畢業影集裡他穿警服站在主席臺前,笑得露出虎牙。
筆記本扉頁寫著「除暴安良,不悔此生」,從小志願就是當警察抓壞人。
從入職到失蹤整整三個月,三次出全勤,四次考核全優,連一個口頭警告都沒有,檔案乾淨得像沒染過墨的白宣紙。
他無牽無掛,父母早走,沒成家沒拖累,不欠外債不碰賭毒,為什麼放著好好的警察不當,跟著師傅去搶運鈔車?
那是掉腦袋的滅門買賣,走投無路的人都要掂量三分,更何況把警察兩個字刻進骨頭裡的年輕人,說破天也說不通。
第二,如果真的是犯案畏罪潛逃,整整二十四年,怎麼可能一點身份使用痕跡都找不到?
別說火車票飛機票這類實名票據,就連一次補辦身份證的記錄都沒有,鄉鎮流動人口登記裡,也找不到半個和趙峰有關的字。
一個大活人就算躲去深山當護林員,總得有身份證領工資辦社保,哪有人潛逃二十四年,連身份證都不用一次?
難不成他真能學得道高人,憑空從人間蒸發?這裡面的古怪捅破紙,露出來的絕不是官方定案的那個結果。
第三,當年主辦案子的,是趙成,也就是趙峰的親叔叔。
現在趙成和影子組織的牽扯已經露出尾巴,他為什麼拼了命把趙峰的卷宗,鎖去紅港分局檔案庫最深處的儲物架?
那地方十年沒人去,落的灰能蓋過指節,為什麼案發才十天,他就匆匆簽字結案,連一次針對趙峰的正式追捕都沒發起?
如果趙峰真的是他侄子、劫案同夥,他要麼巴不得趙峰跑遠斷了牽連,要麼乾脆做乾淨毀屍滅跡死無對證。
為什麼非要多此一舉,給趙峰定畏罪潛逃的罪,再把卷宗藏起來不見人?越不合常理的背後,藏的東西越嚇人,像棺材裡的刺,早晚要扎破蓋子露出來。
林默握著鋼筆的手順著紙面慢慢往下滑,筆尖落在剛寫下的「劫匪」兩個字旁,頓了兩秒,隨手劃了一道粗重黑斜線,墨深得快要透紙。
筆尖沒有停,繼續往空白處挪,最後在頁面右下角停住,筆尖往下用力,落下兩個力透紙背的字——
線人。
筆尖猛地頓住,鋼筆尖的墨水沒收住,在紙面上洇開一個小圓黑點,像一顆突然從胸腔跳出來的心臟,帶著發燙的血撞進視線。
一個完全顛覆之前所有定論的方向,順著血管往腦子裡撞,撞得林默太陽穴突突跳:會不會,從一開始所有人都猜錯了?
?人線的伙團誠張進安前提方警是他,夥同匪劫麼什是不本峰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