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家?”他問,聲音裡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緊張。
“收拾東西。”
“溫念......”
“離婚協議我下午給你。不要房子,不要車,不要錢。我只要走。”我打斷他,語氣平靜得自己都意外,“你可以繼續跟程晚吟看電影,不用找藉口了。”
電話那頭沉默。
“原來你們都七年了,那我讓位。”
“什麼七年?”
“你的小號,七年前的。你認識我的時間,也是七年。”我說,“宋知寒,你藏得真好。藏了整整七年,藏到你自己都信了你是愛我的。”
“溫念,你聽我說......”
“我替你說了吧。”我攥緊手機,“你喜歡的人是她,從開始到現在都是她。你娶我是因為合適,是因為責任,是因為我爸臨終前託付你。你對我沒有愛,從頭到尾都沒有。”
“那又怎樣!”
他突然吼出來,聲音嘶啞。
“我愛你還是不愛你有那麼重要嗎?我對你不好嗎?我虧待你了嗎?溫念,我們認識七年,結婚三年,你缺過什麼?你受過什麼委屈?”
“我缺一個愛我的人。”
電話那頭徹底安靜了。
“宋知寒,愛不愛很重要,你心裡裝著她的時候,就不要來招惹我。你讓我這七年,像個笑話。”
我掛了電話。
拉黑前,宋知寒發來最後一條訊息。
“你不會真的走。”
我看著那六個字,忽然笑了。
他不知道。
我已經走了。
我去了哪裡,他不會知道。
我在哪裡落腳,他不會知道。
我什麼時候離開他的世界,他從來都後知後覺。
下午,宋知寒從公司趕回來了。
推開門,滿地的書,撕碎的便利貼,被拆下來的窗簾,客廳裡堆著好幾個黑色垃圾袋和一個大號行李箱。
他愣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