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穆清坐在對面,拿筷子戳她,“你自己說的話自己聽聽,文化人說話能不能有點文化人樣。”
我低著頭笑,夾了塊豆腐。
飯後,三個人坐在陽臺上喝茶,樓下有孩子在玩,聲音傳上來,清清脆脆的。
林穆清把茶杯擱在桌上,“你家裡沒人催你回去嗎?”
“催過,現在少了。”
“習慣就好,”他說,語氣裡有一種過來人的從容,“剛離開的時候最難,三個月後你就會覺得,早來了就好了。”
我看著樓下,沒有說話。
三個月。
我想了想那三個月,方蓁蓁會打幾次電話,沈采薇會發幾條訊息,方斯年會偶爾問我吃了嗎,崔佩玖會怎樣。
然後我想了想三個月後。
我在望渠,有自己的工位,有自己的專案,有一條走熟了的路,路邊有幾隻認得我的貓。
好像還可以。
“林哥,”我說,“你當初怎麼出來的?”
他端起茶,喝了一口,“從前也是跟著一群人,做事做到最後,成績是別人的,鍋全是我的,有一天我就收拾東西走了。”
“他們沒攔你?”
“攔了,說我不講義氣,說我關鍵時候跑路。”他放下茶杯,語氣平得像在說別人的故事,“我說,你們可以去查一下每個專案到底是誰做的,查完再來說我跑路。”
我低頭,“後來呢?”
“後來我就在這邊了,”他指了指腳下這片地,“挺好的。”
他老婆在旁邊接了句,“他現在每天能睡八個小時,以前每天睡四個小時還睡不著。”
林穆清白了她一眼,“說什麼廢話。”
我坐在陽臺的椅子上,抱著茶杯,聽他們拌嘴,忽然覺得,這個城市有一種很奇怪的質感,不輕,但是穩,像是踩在實心的地上。
回到出租屋,我開啟備忘錄,新建了一個檔案,寫下三個字:
望渠事。
然後在下面空了一行,開始寫第一件事:
找一家能吃到喜歡的早飯的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