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林穆清發了條訊息,問他明天的會議是幾點。
他回,九點,記得帶上那版採光分析,客戶可能還要問。
我回了個好字,把手機揣起來,仰頭看了一會兒月亮。
十五年,我一直以為這段故事是五個人的故事。
後來我才發現,這個故事從一開始只有四個角色,我是那個一直坐在臺下的人,替他們攢著劇情,記著道具,把燈光調好,把票都訂好,然後在帷幕拉開的時候,發現臺上沒有給我留位置。
但那不是我的終點。
我開啟備忘錄,找到那個叫“望渠事”的檔案。
第一條,找一家能吃到喜歡的早飯的店,已經找到了,巷子裡有一家做豆腐腦的,加辣不加辣都好吃,我每次要清湯的,老闆記住我了,見到我就直接開始盛。
我在下面加了一條新的,“博物館專案深化,全程跟進。”
又加了一條,“春天去看望渠的河,據說三月份水很清。”
那隻貓從臺階上跳下來,繞了我一圈,又重新跳上來,在我身邊趴好。
我把手放過去,它用腦袋頂了一下,然後閉上眼睛。
崔佩玖那天發來的217張照片,我把它存進了手機裡,沒有刪。
那是她愛我的方式,也是她遺漏我的方式,都是真的,都是那三年,我不會假裝沒有。
方蓁蓁說,以後有事打電話,我信她這句話。
沈采薇說,以後記住了,我不知道她會不會真的記住,但她說了。
方斯年說,有一盞燈本來是給我的,他一直記著。
我把這些都收著,不是因為夠了,是因為它們是真實存在過的,不能當沒有。
只是從這裡開始,我的故事,要自己往裡寫了。
望渠的夜風帶著一點涼,月亮在雲後面隱了一下,又出來,比剛才更亮一點。
臺階有點硬,坐久了有點涼,但我再坐了一會兒,沒有起來。
這是我在望渠的第三十一天,夜裡九點半,月亮是缺的,但清楚。
我拍了一張發給媽,沒有配字。
她回了個月亮的表情,加了一句,“好好的。”
“好好的。”我回了同樣三個字,把手機放下,看著樓下街道的燈。
還很長,都來得及。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