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所謂沈硯之收受的銀票,編號出自林家那五千兩兌票。”
顧廷章派來的書吏俯身細看,將兩份目錄分開擺正:“林姑娘,此事關係彈章真偽,下官須問明白,你憑什麼認定兩個號數指向同一張票?”
黛玉把林家目錄翻到末頁,指腹沿著雙線水紋的描樣移過去:“家父在揚州兌出大額銀票時,除票號明印,還會在水印邊添一道林字暗記,這份抄件雖沒畫全,末尾六位卻分毫不差。”
紫鵑將燈芯撥亮,書吏又問:“號數相同,也可能是票號後來重用了舊號,姑娘可有兌日憑據?”
“我這裡或許有。”
平兒抱著副賬進門,先向黛玉與探春見禮,隨後抽出夾在賬頁中的兌銀回條:“這五千兩經旺兒之手轉過,鳳字乙戶沒有收下,最後換成兩張小票支走,原票早在兩年前七月兌清。”
探春接過回條核看印色:“彈章卻寫今年三月十七由沈家舊僕代領,若是同一張真票,隔了兩年又兌一次,德盛號的銀櫃早該少出五千兩。”
書吏將回條編號抄入旁紙:“副賬出自鳳姑娘房中,能否證明未曾後添?”
平兒把賬頁翻至裝訂處:“此頁曾隨五筆回銀目錄一併封存,沈大人停差前已經驗過,封籤現由顧大人掌管,我若今日改字,線腳與騎縫押都對不上。”
“原票在哪裡?”
“都察院的準閱抄本說,原票驗過水印後已經銷燬。”
黛玉把那一行批註指給探春:“銀票既是彈劾所附實證,尚未結案便先毀去,留下的偏又是一張避開紙邊與水紋的抄樣,這道手續須請顧大人問。”
書吏收起目錄:“下官只能帶走比對結果,姑娘若想追究承驗過程,仍要由大理寺發牒,都察院未必肯因一張私家副賬暫停問詢。”
探春將抄件轉了半圈,朝向燈火:“三姐姐看紙邊做什麼?”
“我記得府裡去年換過票號紙樣,鳳姐姐清點舊票時叫我看過,舊版水紋貼近左緣,新版改在上下兩端,彈章抄件只拓中段,正好把換版的地方避開了。”
平兒應道:“那次換版,德盛號還送來告示,說舊票若已兌訖不得複用,未兌者須在半年內換領新票,我房裡留著一張。”
“煩你取來,仍請書吏跟著,開匣時另尋兩名見證,別讓這份告示離開鳳姐姐院中。”
書吏看向黛玉:“林姑娘不親自保管?”
“如今有人正盼著我把所有憑據攥在手裡,好坐實我與沈大人串連,我何必替他省事。”
探春把副賬歸還平兒:“票號告示只能說明版式改過,仍須日簿證明舊票何時兌清,至於誰抄走舊號,眼下還不能猜。”
“所以要請顧大人出面。”
黛玉將查驗事項寫成短箋,末尾只列兌日,版式,銷燬手續三項:“沈大人既在避嫌,不能借沈家舊交私取票號記錄,請顧大人以侵產案中疑票為由調取日簿原件。”
書吏接過短箋:“若都察院問林姑娘為何查一張涉及受賄的銀票呢?”
“因為他們用的是林家的票號,林家查自己的財物去向,還要向匿名投章之人請示麼?”
探春聽罷,將告示年份補在短箋旁邊:“再添一句,若票號日簿證明同號真票已經兌清,請都察院暫緩以此票問罪,待偽票來源查明後再議彈章。”
當夜顧廷章便以兩案證物交疊為由,向都察院遞出會查文牒,又命票號將兩年前七月與今年三月的日簿一併送至公堂,不許只交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