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家父文宣帝》第1229章 佛律(2)

作者:花鴉·10天前

眾臣疑惑不解,高殷咳了咳,道:“廷尉卿。”

“臣在!”

司馬子瑞出列,心中惴惴不安。

“王都官已轉幷州刺史,尚書之位空缺,今以卿為都官尚書。”

都官尚書其實就是未來的刑部尚書,都官曹屬於中央專職司法行政機關,掌管詔書律令勾檢之事,具體職責是執掌全國的司法行政事務,包括稽核全國上報的案卷、監管律令的實施,並負責稽核案卷、糾正冤錯,同時還統領著都官、二千石、比部、水部、膳部五個曹司;

而廷尉卿,也就是大理寺卿主要負責審理重大案件、定刑名、決疑案,最後向朝廷彙報案件,如果刑部複核案件覺得有疑慮,就會要求大理寺重審,相當於後世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關係,前者管理司法行政,後者終審裁判案件,都官對大理寺,多了一個審判監督程式糾錯的要求。

因此雖然兩個官職都是三品,在齊國官序內,都官尚書的地位比廷尉卿要高一些,司馬子瑞便屬於升遷了,這令他喜不自勝;

高殷也記得當初司馬子瑞在自己拎走一些死刑犯時有所寬容,不僅是對那時候的彙報,而且可以看出司馬子瑞對皇權和他本人十分親暱,不會影響他接下來要做的事:

“這八百正僧的試題,便由都官曹根據齊律擬定,重在明習律理、通曉文牘與民情。雖欲求其高深,然以其能解讀律文,案卷書要,辨明是非為先,日後地方郡縣有民立訟,持而不決,可聘此明法正僧替己訴訟。”

眾臣愕然。

至尊要做什麼?讓這些僧人……參與地方訴訟?!

無訟才是他們的追求啊!

“至尊,訟多則民繁,百姓若為蠅頭小利便訴衷公堂,一爭曲直,則終日奔走於訟牒之間,荒田廢業,兄鄰里成仇!”

一官員挺身而出,勸諫道:“古之治民,貴在教化,使民知恥而遠罪,非以刑名鉤距為能也!”

高殷微微頜首,看向其他人:“還有意見麼?”

“臣附議!”

又有一名官員出列,躬身微拜,而後道:“沙門本為方外之人,超然於俗務。今使僧人涉足訟牒、替人書寫狀詞,則僧人便與刀筆吏無異;百姓見僧人也爭利,必生輕慢之心。佛法所以化民者,在莊嚴敬畏;若沾染市井爭訟之氣,則佛不佛、律不律,恐反失其本!”

“也有些道理。”

不需要高殷再次看望,立刻又有幾名官員出言:“再者,都官曹與州縣本有定規,若僧人可代民訴訟,則州縣官吏視此為侵奪職權,必生嫌隙;百姓見訟事可託僧人,亦將輕慢官府……”

“法者,國家之重器,不宜假手於方外之人……”

“恐此門一開,流弊漸生,日後僧人挾訟術以擾民、以漁利,則好事反成禍端……!”

“請至尊三思吶!!!”

十幾名官員七嘴八舌說完意見,異口同聲向高殷下拜。

高殷沉默數息,忽然仰頭哈哈大笑,笑得臣子莫名其妙,繼而毛骨悚然。

壞了,至尊不是要……效仿先帝吧!

那十幾名官員也想到了這點,麵皮皺得像是被尿液浸染的床單,無限扭曲起來,立刻跪在地上請罪:“臣等無知,妄言國政,望至尊恕罪!”

如果是大明朝,他們巴不得皇帝暴怒打廷杖,反正打不死,還能搏聲名;然而或許是高殷近日的和氣姿態,讓他們忘了,這是天保大帝的繼承人,也是擊潰婁黨、清洗勳貴、一年便奪回皇國大權的月光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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