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家父文宣帝》第377章 禁酒(2)

作者:花鴉·18小時前

高殷發問,有臣子上來回答,但說的都不準確,因此高殷揮手,笑著讓他們退下:“朕來說說吧。魏時酒政寬鬆,到太安四年始設酒禁,是時年穀屢登,士民多因酒致酗訟,或議論王政。”

說到這,高殷停歇下來,掃視諸臣一圈,諸臣無一例外,都產生心虛之感。

畢竟在天保手下過活,壓力太大了,不喝酒是不可能的。

而喝了酒,嘴上沒把門,那說一說髒話,討論點國事也是正常的。

高殷也不糾纏,說:“由是,魏文成帝惡其若此,故一切禁之,釀酒、酤酒、飲酒皆斬之!”

幾個臣子一哆嗦,從坐席上掉下來,高殷哈哈大笑,也不計較。

“不過期間有胡長命之妻張氏,因姑姑王氏年邁多病,私自釀酒贈其飲,被官府察覺,張王二人爭相擔責,使得長吏無法判定,最後上報天家,文成帝義而赦之,可見酒類也不可徹底斷絕,使人哀於世。”

“獻文即位,便重開酒禁,此後數十年無變,只明帝時以年穀不登,斷百官常給之酒。”

“後我祖高祖皇帝入晉陽,開酒禁,至太祖天保八年,又曾制榷酤徵收酒稅。可見酒禁令根據人間世情而改易,如今國家所需,自當順從。”

這就有舊例可依了,高歡時期開酒禁,高洋收了稅,高殷再據此做文章,也不是沒有道理。

眾卿沒有異議,高殷便下令道:

“酒水常需,高祖開之,因此不禁絕,但需榷酒。官府成立酒會,與酒戶定契,免除酒戶的雜役,均定每斛酒價,唯官營酒樓可售賣。”

透過政府的大手控制酒品的生產與流通,讓朝廷作為最大的專賣商獲取最完整的壟斷厚利。

同時免除酒戶的雜徭負擔,讓他們專心釀酒,這樣不僅提高了他們的地位,同時有助於增強經營的積極性,讓政府也擴大獲利空間。

酒類市場廣大,高殷也沒打算讓朝廷全部吃完,因此還是留下了一些空間與人:“允許民間自傢俬釀,但僅供自家親朋飲用耳,若是贈送、私下售賣,便有擾亂官價、哄抬酒價之嫌,按差論罪。”

自己釀自己喝著沒事,私底下幾個朋友湊一起喝,朝廷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要是送人禮物需要去買官方的酒,售賣就去找酒會,如果違犯被抓住了,那就只能怪自己倒黴。

這一點也讓許多臣子放下心來,邢邵就鬆了口氣,下了朝,繼續奏樂繼續舞!

酒的釀造需要發酵,而酒麴是釀酒的必要原料,除了直接控制成品酒的銷售,還可以控制住酒麴。官府壟斷酒麴的銷售,以規定的價格賣給私釀者,這樣不僅控制住酒的價格,還能再獲取一筆厚利,因此才不禁絕人們私下釀酒。

其實還有一個創舉,只是不便在朝堂上明言。

比如設立專營的酒店,天策府以及晉陽軍士採購的話給予優惠折扣,以低價拿酒,類似於免稅店,讓他們享受特權,從而更加支援自己。

這種話不好當眾說,因此高殷飲下,日後再慢慢實行,如今這個禁酒令已經足夠了,高殷也不打算禁絕特別久。

“市設酒牌,以七日為限,前七日禁酒,則後七日開禁。若途中遇祭祀正日,則禁之;家中至高祖祭日,不得飲酒,違令者斬。”

掛出酒牌時,就代表今日可以飲酒。禁七日開七日,這樣既可以保證有一半時間在禁酒,又能刺激酒的消費。如果開酒的時間遇到了祭祀先帝和各方神靈的日子,那天就不能飲酒,算大家倒黴;如果家裡到爺爺的爺爺那輩的祭日還飲酒,那就是個酒比親大的不孝畜生,該下去接受教育。

“先試行一年,至明年今日,也就是乾明元年的臘月二十五,屆時看看成效如何,再根據情況修改規定。”

群臣也不能提出更妥帖的辦法了,只覺得高殷雖然年紀小,但思慮已經比多年理政的官員還要成熟,於是口呼:“至尊聖明!”

這件事議論完畢,直至下一件,是對土地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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