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能夠追回的第一筆錢到賬後,岳父沒有重新買房。
他把錢存進單獨賬戶,只留下日常生活費。
最後一套拆遷房也被重新辦好手續,確認沒有任何抵押和交易風險。
林浩搬回家住了一段時間。
他擔心父親情緒不好,也怕林薇再次回來糾纏。
有一天,他特意約我吃飯。
酒菜上桌後,他先給自己倒滿一杯。
“姐夫。”
說完這個稱呼,他又停了一下。
我和林薇已經離婚,他再這樣叫並不合適。
“遠哥。”
“壽宴上的事,我一直欠你一個正式道歉。”
他端起酒杯。
“我當時不問清楚就罵你,還把假表摔到桌上。”
“這些年,我姐說什麼我就信什麼。”
“可不管別人怎麼挑撥,那些難聽的話都是我親口說的。”
“這杯酒,我賠罪。”
他一口喝完。
我沒有說沒關係。
那些當眾落在我身上的羞辱,不會因為真相揭開便徹底消失。
“以後遇事先查清楚。”
我只說了這一句。
林浩點頭。
後來林家舉行了一次小範圍聚會。
壽宴上出現過的幾個親戚都在。
林浩當著所有人的面說明,婚房和車輛的真實出資情況,也承認我從未向林家借過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