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妻設局送我入獄,我讓她全家牢里團聚》第21章 21判決下來那天(1)

作者:溪棠·8天前

21

判決下來那天,天氣很好。

陸川犯故意殺人罪、誣告陷害罪等數罪,受到嚴懲。

蘇晴作為共同犯罪的策劃者和實施者,同樣承擔對應刑責。

法院認定,她在第一次撞擊後明確阻止救援,並指使二次碾壓。

所謂一句氣話,沒有被採信。

岳母因參與誣告陷害、作偽證和幫助毀滅證據,也付出了代價。

她聽見判決結果,當庭就癱了。

嘴裡還在唸叨:

“我只是幫女兒。”

沒有人理她。

民事部分也有了結果。

六十六萬彩禮依法返還。

陸川親屬賬戶內尚未轉出的資金被追繳。

八十萬賣房款追回大半。

虛假擔保被撤銷。

婚房抵押合同因稽核違規和簽名偽造,被判無效。

陸川公司的裝置、車輛和剩餘資產被依法處置,用於賠償林家及其他受害人。

蘇晴被帶走前,突然回過頭。

“周銘!”

法警想制止她。

我停下腳步。

她隔著幾米看我。

“你真的一點都不愛我了嗎?”

這個問題,她以前問過很多次。

每次吵架,她都會紅著眼問:

“你是不是不愛我了?”

然後,我先低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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