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柒,你那個小院那麼大,隨便給媽騰個儲藏室就行。媽給你做飯,幫你帶小初。”
“張女士。”我打斷了她的幻想。
“小院我已經掛牌出售了。下個月,我就會帶著小初離開這個城市。”
媽媽愣住了。
她呆呆地看著我,彷彿聽不懂我在說什麼。
“賣了?你要去哪?你不管我了?”
“我為什麼要管你?”
我平靜地看著這個生我養我的女人。
“我十歲那年發高燒,你在醫院陪林秋打吊針,我在家裡燒得驚厥,是外婆揹著我去了診所。”
“我上大學的學費,是你拿去給林秋買手機的。是我自己端盤子發傳單掙出來的。”
“我結婚那天,你為了要彩禮,在酒店門口大鬧。我離婚那天,你嫌我丟人,連門都沒讓我進。”
我每說一句,媽媽的臉色就慘白一分。
“你從來沒有把我當成女兒。在你眼裡,我只是林秋的供血包。現在供血包乾了,你憑什麼要求我養老?”
“我是你親媽!”媽媽突然崩潰了,歇斯底里地大喊。
“你生了我,我也把命還給你了。那三十萬利息,就當是買斷這可笑的母女情分。從今往後,我們生死不復相見。”
我轉身,大步走向停在路邊的網約車。
“林夏柒!你站住!你不能這麼沒良心!”
媽媽在身後撕心裂肺地哭喊。
她追著車跑了幾步,最終體力不支,重重地摔倒在馬路牙子上。
我從後視鏡裡看著那個倒在地上的身影,漸漸縮小,直到消失不見。
沒有回頭。
也不會再回頭。
半個月後,小院順利賣出。
因為地段好,帶院子,買家出價很高。
加上要回來的三十萬和我的積蓄,我帶著小初,登上了飛往南方的高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