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臺上擺了三隻時漏。
青嵐宗、七宗盟與天命殿各計自己的時間。第一隻停,不影響另兩隻繼續。聞令儀不主持,只以停職後個人身份整理程式;杜衡代表天命殿執法線,接引使則代表年度歸元。
雙方都來自天命殿,意見相反。
沈照月把授職印放在臺心,先聲明當前沒有同意任何操作。
印上的假手卻開始按向年度結算欄。
孟執事用問罪臺物證框卡住手指。物證框只能維持一刻鐘,過後需重新申請。賀千山則封鎖靈力外流,不判斷手印真假。
三方只做自己能確認的部分。
接引使提出第一項證據:沈照月過去四十三次領取機緣,等於持續接受授職。
沈照月承認領取事實,不承認看過完整條款。
聞令儀調出十二歲第一場靈雨。授職條款藏在雨幕背後,只有天命殿司錄許可權才能看見。未入殿的十二歲弟子不具備閱讀條件。
接引使說天命認可即可。
杜衡要求列出當年負責告知的執行人。
仍是空白。
第二項證據是她曾主動使用避水紋救人。接引使認為使用即追認來源。
季遙透過慢訊回應:“她救人時不知道我在井裡。知道以後已經停新增。舊收益怎麼處理,繼續審。”
她沒有因沈照月救過人就放棄追責,也沒有否認救人發生。
第三項證據來自嵐溪村分水石。方九娘要求保留,這似乎證明來源者認可機緣。
方九娘當場補充:“保留是為擋洪,不是贈給她。河堤、工錢和山另算。”
每一條完整說出來,都比“支援”或“反對”麻煩。
三隻時漏走過半刻鐘,天命殿那隻突然停了。
接引使宣佈證詞無法統一,本方暫停記錄。隨後他要求審查同時停止。
孟執事指向臺前協議:各停各的。
青嵐宗與七宗盟時漏繼續。
天命殿失去唯一記錄權後,接引使轉而啟動圍剿陣。北嶺宗陣索從地底衝出,目標直指授職印與沈照月。
他們要讓假手印先落下,再把她的反抗記作顧昭蠱惑。
秦無妄拔劍攔索,只擋自己面前一條。林渡斬第二條,宋遲帶幾名拒戰者將第三條拖離人群。他們沒有統一成顧氏陣營,各自按先前選擇行動。
顧昭站在審查臺下,修為最低,進不了陣索中心。她把用過的客棧登記簿拋給沈照月。
登記簿還剩二十三個位置,可以記錄今日來到審查臺的人,卻不能阻止假手。
。印抱手左,能不臂右,層九氣煉:下寫欄跡痕住在月照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