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川不高興,最終還是去找醫修。他在委託上補了一條:若天命殿銷賬,他有權以自己的貝殼記錄申訴,不代表季遙授權他主張全部賠償。
出發隊伍還做了一次行李複核。玄淵殘玉留在雙封爭議匣;第九號機緣原件不能出櫃;三處副頁只帶公開部分。顧昭原想把金箱爭議款一起帶去當物證,被顧秋否決——一箱不能用的錢只會增加被搶和被栽贓的成本。
顧三娘也不去。季遙每日離井試驗需要有人盯傷,她接下三日醫工,三日後重新談。
最終隨行者是沈照月、顧昭、聞令儀和謝聞舟。
召回令只許帶一名見證人,謝聞舟以陣法修繕人身份另行申請。他的雙手尚未痊癒,工作範圍限定為看陣和標出口,不承擔破陣。
青嵐宗宗主收到行程,只給沈照月保留親傳弟子住處三十日。宗門不會替她宣佈清白,也不會在審查未結束前除名。
孟執事則把問罪臺舊案原件封進雙鎖匣,一把鑰匙交顧昭,一把留戒律堂。天命殿若要求統一移交,至少得同時說服兩邊。
出發前,沈照月回到井邊。
“我去查四十三次機緣總賬。”她對季遙說,“不領這份獎。”
季遙問:“如果總賬說我自願呢?”
“帶回來給你看。”
“如果它不讓帶?”
“記住頁碼和我親眼看見的字。”
季遙應了一聲,沒要求她保證成功。
召回令化成一艘白色紙舟。四人踏上去時,顧昭腳下的位置寫著“罪證”。她用不漏字粉筆在旁邊添了兩個字:爭議。
紙舟試圖擦掉,粉筆痕跡反而拓到船底。
一路上,沈照月腕紋持續發冷。停掉新增好運後,她第一次靠自己的靈力維持紙舟避水罩。速度慢了一成,天命殿不斷提示可以臨時恢復機緣。
她一次也沒點。
兩日後,中州天命殿出現在雲海盡頭。
殿門前鋪著一條金階,數百名弟子夾道相迎。鐘聲宣告天命之女查清奸人、攜罪歸殿。
沈照月走下紙舟,第一句話是:“我來查賬。”
金階上的接引使像沒聽見,展開獎卷。
卷首已經蓋好沈照月的手印。
而空缺的執行人欄裡,正慢慢浮出“第三席”三個字。
紙舟啟程後,沈照月每隔一個時辰核一次腕紋。新增水運已停,紙舟仍不斷贈她避風、加速和靈氣恢復。她逐項拒絕後,舟速降到普通法器水準,原本兩日的路多出三個時辰。
召回令以遲到警告催促。顧昭讓它寫明遲到後果,只得到“錯失榮譽”。既不危及季遙,也不影響查檔許可。隊伍便按傷者能承受的速度走。
天命殿夾道歡迎時,三日時限仍剩兩個時辰。接引使卻把遲到寫成顧昭阻撓領獎。聞令儀將紙舟行速、沈照月醫囑和每次拒絕加速的時辰一併貼上金階。
同一條慢路,已經先被寫成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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