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望山離開不到一個時辰,三戶採石人中的方九娘獨自折返。
“村書是我籤的。”她說,“但有句話我沒讓他寫。”
她不想要沈照月歸還分水石,也不願沈照月把保留石頭算作補償。
“石頭留在河堤,是因為我們還住在下游。你欠我的工錢和山,不會因此兩清。”
沈照月把第二十七次機緣頁重新拿出來,另開三欄:當前用途、來源損失、後續責任。
方九娘在當前用途寫保留;來源損失寫採石生計與山體;後續責任則要求天命殿出資重建普通河堤,讓分水石能在三年內逐步退出核心陣眼。
她給了三年期限,沒有許諾三年後一定歸還。
“到時候再看山、河和人。”
天命殿接引使認為要求過高。一座普通河堤的費用遠超分水石市價。
方九娘問:“那你們為何說它救了全村,是天大的功績?”
算獎勵時價值無量,算賠償時只按一塊石頭。
接引使不再回答。
顧秋將這筆列入來源管理責任,不從沈照月個人賠償賬中全部支出。沈照月願意承擔一部分,卻不能用三年親傳月例換整條河堤。她的月例還押著回潮井事故款。
“你先活著掙錢。”顧秋說,“把自己押成窮光蛋,債主也收不到錢。”
方九娘贊同,甚至付了一枚靈石諮詢費,要求登記臺別免費替天命殿做完全部審計。
半張桌子終於賺到第一筆正經收入。
顧七當即扣掉茶錢、木門錢和大黃壓壞的餅錢,餘額只夠買兩刀紙。
顧昭看著一枚靈石在賬上走完一生,覺得十三座虛構靈礦更加刺眼。
下午,青嵐宗同意重開問罪臺記錄。
條件是隻複核已存在物證,不以今日立場倒推七年前所有人心。宗主承認當年宗門程式有缺,戒律堂保留對沈照月行為的獨立判斷。
問罪臺無法搬來中州,孟執事開放遠端留影。
舊畫面中,原身顧昭跪在臺上,黑色玄淵殘玉被認作沈氏遺物。沈照月站在高處,拿著母親留下的空玉匣,說她親眼見過匣中有玉。
今日證據已經證明匣中只有拓紋,歸還記錄被刪。
可沈照月還做過另一件事。
她在問罪前一日拿走原身的入谷令,理由是原身身份可疑,不宜進入靈泉谷。原身因此錯過一次能穩定本命意識的機會,第二日在問罪臺上更加虛弱。
當年沒人強迫她伸手。
天命書給了懷疑、刪了記憶、推高敵意,但拿走令牌的動作由她完成。
沈照月要求把這一段公開。
”。關無源來緣機舊與“:對反使引接
”。關有主命天為何如我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