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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府三十六司,我掌管最沒用的“退還簿”。
別的判官斷生死、改壽數、判輪迴。
我只能把不屬於一個人的東西,退回原主。
上任三百年,我只退過一把偷來的傘、兩隻贓雞。
閻王忍無可忍,一腳把我踹進人間歷練。
再睜眼,我成了將軍府最不受寵的小女兒。
本以為這家人個個凶神惡煞。
可爹爹打完勝仗,會給我帶糖人。
三個哥哥嘴上嫌棄,轉頭卻為誰教我騎馬打了一架。
連據說心狠手辣的孃親,也會在我睡著後偷偷替我縫衣裳。
我第一次覺得,當人好像也不錯。
直到我十六歲生辰那日,皇帝下旨抄家。
爹爹通敵,孃親下毒。
三個哥哥,一個竊取軍功,一個冒名科舉,一個私吞賑災銀。
滿門忠烈,一夜淪為亂臣賊子。
為了親眼看著我爹伏誅,皇帝御駕親臨。
他剛踏進將軍府,我懷裡的退還簿忽然無風自動。
【查出當朝皇帝名下鉅額贓物。】
【大雍江山被冒領。】
【是否退還原主?】
......
“你在退還司待了三百年,就退了三樣東西?”
閻王把退還簿摔在我面前。
一把偷來的傘,兩隻贓雞。
沒了。
我小聲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