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到明朝征戰世界》第789章 人權二字重千鈞(1)

作者:鐵原子·2天前

萬曆五十三年九月,憲章起草委員會討論到了人權條款。

這是我最在意的部分,也是爭議最大的部分。

我在草案中寫了一章,標題叫《聯邦公民基本權利》,一共十二條。包括: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犯、私有財產受法律保護、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受教育權、公平審判權、不受酷刑和非人道待遇的權利,等等。

這些條款,在前世是常識。小學課本上就有,新聞聯播裡天天提,網上隨便搜都能搜到一大堆。但在這個時代,每一條都像是一顆炸彈。我寫這些條款的時候,筆尖在紙上停了好幾次,每次都要想一想——這個時代的人能接受嗎?窗外的月光照在紙面上,墨跡在月光下泛著微微的光澤。我蘸了蘸墨,松煙墨的清苦氣味鑽進鼻腔,讓我的思緒更加清醒。最後我還是全寫上了。不管他們能不能接受,該寫的必須寫。種子要先撒下去,至於什麼時候發芽,那是後人的事。

保守派第一個跳出來反對。

那天的大廳裡悶熱異常,雖然窗戶全開著,但外面的空氣也是熱的,一絲風都沒有。蟬鳴聲從窗外湧進來,嗡嗡嗡嗡的,像是給爭論配了一層煩躁的背景音。

言論自由?那個戶部的官員又拍桌子了,這次拍得更響,啪的一聲,桌上的茶杯都跳了起來,茶水濺出來洇溼了一片文書,讓百姓隨便說話?那還不天下大亂?

言論自由不是隨便說話。我說,聲音不大但很清晰,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表達意見。煽動叛亂、造謠誹謗不在保護範圍之內。

可是陛下,大明自古以來就沒有什麼言論自由。百姓議論朝政,那是犯上。

大明自古以來也沒有工坊、火器和聯邦。我看著他,目光平靜但不容置疑,朕做的每一件事都是自古以來沒有的。如果什麼都按自古以來辦,朕還穿越幹什麼?

最後一句話差點說漏嘴。好在這個詞在這個時代沒有特殊含義,那個官員只是愣了一下,沒有深究。我在心裡暗暗鬆了口氣,提醒自己以後說話要更小心。

歐洲代表對人權條款的態度比較複雜。他們一方面歡迎這些條款——畢竟他們是被征服者,人權保障對他們有利。但另一方面,他們對信仰自由這一條有疑慮。

信仰自由是好的,法蘭西代表說,他的聲音裡帶著一種小心翼翼的試探,像是在薄冰上走路,但這是否意味著大明不會干預我們的宗教事務?

不干預。我說得很乾脆,教歸教,政歸政。你們信什麼教是你們的自由,但教會不能干預行政,不能收稅,不能養兵。這條底線不能動。

法蘭西代表點了點頭,似乎鬆了一口氣。他身後的幾個歐洲代表也在低聲交談,語氣明顯比之前輕鬆了。

最激烈的爭論發生在不受酷刑和非人道待遇這一條上。

大明的司法體系裡,酷刑是常規手段。杖刑、夾棍、站籠、凌遲,這些東西在大明官員看來天經地義,就像吃飯喝水一樣自然。現在憲章要禁止酷刑,等於是要推翻整個司法傳統。

陛下,沒有酷刑,犯人怎麼招供?刑部的一個官員問。他的語氣裡帶著真誠的困惑,不是在挑釁,是真的不理解。

用證據。我說,靠酷刑逼出來的口供,十句裡有九句是假的。犯人疼得受不了,你讓他說什麼他就說什麼。這種口供有什麼用?前世……朕讀過的史書裡,有多少冤案是酷刑造成的?屈打成招四個字,害了多少無辜的人?

可是……

沒有可是。我站起來,椅子腿在石板地上刮出一聲刺耳的響,聲音提高了幾分,朕征服天下不是為了製造更多的奴隸。人權二字重千鈞,不是朕說著玩的。

大廳裡安靜了。

安靜得能聽見窗外的蟬鳴,嗡嗡嗡嗡的,在沉默中顯得格外聒噪。還有遠處工地上傳來的錘聲,叮叮噹噹的,像是有人在敲一面遙遠的鐘。

我掃視了一圈,看到了各種各樣的表情——有贊同的,有困惑的,有不服的,有感動的。歐洲代表中有幾個人的眼眶紅了,他們大概沒想到,征服他們的皇帝會說出這樣的話。一個年輕的日耳曼代表低下了頭,用手背擦了一下眼角。

朕知道你們在想什麼。我放緩了語氣,你們在想,一個用武力征服了半個世界的人,有什麼資格談人權。

沒有人說話,但很多人的表情說明我猜對了。大廳裡的空氣凝固了,像是一塊透明的琥珀,把所有人都封在了裡面。

朕確實沒有資格。我坦然承認,朕發動的戰爭殺了無數人,摧毀了無數家庭。這些事情,朕不會否認,也不會為自己辯解。但正因為如此,朕更要在憲章裡寫下人權條款。因為朕不希望將來的人重蹈朕的覆轍。

我停頓了一下。窗外的蟬鳴聲似乎也停了一瞬,然後又響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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