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娛:對不起,我全都要!》第四十章 以後是一家人了(1)

作者:包不完的餃子·1小時前

公寓裡,孟子藝哼了一聲,拿起自己那份合同看了起來。這一次她看得可仔細了,一頁一頁地翻,一個字一個字地看,翻到最後一頁自己那個簽名,看一次,笑一次。對還是大學生的她來說,這薄薄的一沓紙,簡直就是一個黃金寶箱。

林舟沒管她,轉過頭,看著陳謠。

陳謠一直沒有說話。她安靜地坐在椅子上,目光落在桌面那份合同上,很久沒有動。窗外的風聲一陣一陣的,孟子藝翻合同的紙聲嘩啦嘩啦的,顯得屋裡更靜了。

過了許久,陳謠抬起頭。

“林舟。”

“嗯。”

她頓了一下。“你真的決定好了?”

林舟愣了一下,沒想到她會問這個。他直直地看著她:“決定好了。”

陳謠看著他,慢慢開口。“我可以籤。但是我有一個條件。”

“......什麼條件?”

“我只籤經紀約。”陳謠的聲音很平靜,“不籤全約。合約期五年。”

孟子藝一下子愣住了,合同也不翻了,瞪大眼睛看著陳謠。

經紀約,不籤全約。意思是,陳謠把經紀上的事都交給林舟,但她拍戲和代言賺的錢全歸她自己,林舟只能從裡面提一部分。不像孟子藝籤的那種全約——藝人的事全歸公司管,收入按比例分成。對林舟來說,籤經紀約比籤全約,賺得要少很多。而且只籤五年,五年之後,陳謠要是不想續約,可以帶著所有資源直接離開。

孟子藝急了。

“陳謠!你這是什麼意思?你是不是不信林舟?”

陳謠轉過頭看她,眼神很溫柔。“孟子藝,我不是不信林舟。”她頓了一下,“我只是想留一點自己的空間。”

孟子藝想說什麼,話到嘴邊,又說不出來。她看著陳謠,忽然懂了。陳謠是那種很驕傲的人——不是張揚的驕傲,是藏在骨子裡的驕傲。她想靠自己的能力,闖出自己的天地,不想把自己完全交給別人,哪怕這個人是林舟。

孟子藝張了張嘴,最後還是把話嚥了回去。她嘆了口氣,低下頭,沒再說話。

林舟看著陳謠。他心裡其實並不意外。陳謠就是這樣的人,他懂她。

他笑了笑:“行。”

陳謠一愣。“你答應了?”

“我答應了。”林舟點了點頭,“經紀約,五年,就按你說的來。”

陳謠的眼睛裡閃過一絲驚訝。她本來以為林舟會猶豫,會跟她討價還價,可他直接就答應了,一秒都沒有。

她看了他很久。“謝謝。”

“謝什麼。”林舟擺了擺手,“你要的東西,很公道。我籤你不是要綁住你,是想跟你一起把路走遠。你想走多遠,就走多遠。”

“我在你身後。”

陳謠的眼眶紅了,但沒有哭。她伸出手,把那份合同拉到自己面前,拿起筆。筆尖在紙上停了一下,然後落了下去,一筆一劃,簽下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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