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接下來兩週,我每天往返於律師事務所和受訪者家裡。
陳律師先核對已有材料,再遞交相應申請。電子簽署服務方回覆需要依法調取記錄,股權登記檔案也要逐項核驗。她在資料夾上貼了幾張黃色便箋,標出尚待核實的部分。
“這些空缺補齊,才能知道具體發生了什麼。”
我照她的清單找回舊郵件,翻銀行流水。螢幕看得久了,閉上眼還能看見一排排表格。
第十二天的雨夜,許妍來找我。
她站在樓道里,褲腳溼了半截。手提袋底部浸了水,她把裡面的檔案抱出來,借我家的吹風機吹乾邊角。
她把其中一份檔案推到我面前:“股份轉讓的材料都在這裡。”
她說,陸沉舟告訴她,我要退出行業,股份按約定轉給她抵工資和專案獎金。她簽了受讓檔案,交材料時還缺一份我的簽字原件。陸沉舟說會補上,她也就順著辦了下去。
“你收東西那天,我就知道有問題。”
“後來為什麼還繼續做?”
她捏著吹風機開關,熱風停了。
“首映禮的製片人名單寫了我。我想把那場活動做完。”
她從檔案中抽出新籤的內部協議。陸沉舟把專案風險都轉到了她名下,連她入職前的素材也算在裡面。
“他讓我補籤。我問了別的律師,才來找你。”
我把陳律師的名片放到她面前。
“材料交給她。你知道多少,就寫多少。”
許妍接過名片,紙角被溼手壓出一小片深色。
首映禮定在十天後。陳律師向發行方和活動主辦方傳送異議材料,同時與受訪者的代理人溝通。
發行方要求陸沉舟解釋。他給出的檔案中,有幾份標註為“成片確認”的材料,簽署日期卻早於成片完成日期。工作人員順著編號查回去,又找到兩份互相沖突的版本。
主辦方暫緩了公開放映,保留原定場地,改做專案情況說明會。
我拿著通知給孟春蘭看,問她願不願意出席。
她先問現場有沒有媒體,又問影片會傳到哪裡。我把能確認的安排寫給她。涉及她的片段,我們另做了處理,只留導演的指令和她要求暫停的聲音。
她看完後,刪去一處會讓女兒被認出的細節。
“就按這版。”她把筆放下,又問,“到了那天,我想回家怎麼辦?”
“我讓工作人員送你。影片也可以停。”





![外神不在服務區[詭秘之主] 封面](https://imgs.10sto.com/images/Dda/wiQU/wiQUs.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