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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公司的第三天,我穿著襯衫去面試。
襯衫是提前一晚熨的,車上擠,我一直拎著下襬,怕坐出摺痕。
招聘的人卻在見面十分鐘後,把手機推了過來。
螢幕上是一個本地活動從業者的交流群。
林嬌發了我的姓名、崗位和幾張匿名截圖,稱我對她懷有敵意,故意拖延執行,造成公司損失。
底下有人問賠了沒有,她回:“還在處理,希望以後大家招聘時多瞭解。”
對方問我有什麼需要解釋。
我將變更經過說了一遍,也承認截圖中有我罵人的發言。
她點點頭,說會再瞭解,送我到了電梯口。
回程地鐵上,我把簡歷從檔案袋裡拿出來,撫平右下角捲起的邊。
這家公司離我住處只有半小時,招聘資訊裡寫了雙休。
我前一天還查過附近有沒有便宜午飯。
趙姐給我打來電話,說行業群的訊息她也看到了,問我需不需要她說明現場情況。
我請她先儲存發言,再把群主的聯絡方式給我。
那天晚上,我在出租屋裡整理材料。
勞動爭議的申請已經交了,受理後的通知還要等。
墊款的請求也按工作人員告知的途徑另行準備,所有金額逐項列明。
可那些訊息已經傳到了面試的人手裡,我不能只等一個結果。
我給林嬌發過一次私信,指出其中有關場地變更的描述有誤,請她更正。
她回覆說我有意見可以走正規渠道,別私下騷擾她。
我又發給周啟明,直到晚上也沒得到回答。
電腦裡還開著沒投完的簡歷,我將那家面試公司的名字標了出來,擔心下一通約面試的電話也會問到同一件事。
手機每亮一次,我都先伸手去看,連招聘廣告也沒略過。
我向群主說明身份,請求入群回應與我有關的指控。
他先問會不會影響群裡的生意交流,我答應只回應具體事實,不刷屏吵架。
他同意了。
我將客戶名稱和無關聯絡方式遮去,只留能說明時間、要求和費用確認人的部分。








